楼主:
chaoming (带着瓢虫去旅行)
2016-06-21 13:57:3420 甲男原欲娶乙女为妻,因误丙女为乙女而结婚之
,嗣甲男发现上情,则甲、丙之婚姻效力如何?
(A) 效力未定,若甲承认则有效
(B) 效力未定,若丙承认则有效
(C) 有效
(D) 无效
考选部给的答案是D
我想题目的结婚应该是指已经践行相关登记、公证程序了吧
这里没有重婚的问题
为什么婚姻效力还是无效呢?
若单指结婚契约上的重要事项错误 是能撤销吧 而不是直接无效吧??
抱歉 观念有误的地方 还望指正
作者: hare3302 2016-06-21 14:11:00
印象中婚姻要尊重当事人的真意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6-21 14:13:00当事同一性错误,没有结婚真意。当事人
作者: hare3302 2016-06-21 14:27:00
婚姻之要件,须当事人具有真正结婚之意思,并将之表现于外,婚姻始生效力
楼主:
chaoming (带着瓢虫去旅行)
2016-06-21 14:29:00共同到户政事务所践行登记 不能算意思表示的一种吗?
作者:
ssac (吼..)
2016-06-21 14:32:00感觉是善意行为人的问题..要当事人自行判断认定~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6-21 14:35:00这题不会有异议,昨天听宇法李俊德老师讲授亲属法是有提到。
作者: hare3302 2016-06-21 14:40:00
真意须意思表示没有错误
作者: rfgtfo (lkk) 2016-06-21 14:42:00
结婚真意最重要
楼主:
chaoming (带着瓢虫去旅行)
2016-06-21 14:54:00了解 感谢大家的解答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6-21 15:42:00写错怒嘘 难道是小龙女?这种幻想题目 还以为是刑法呢发泄完帮补
作者: zanmai (hoho) 2016-06-21 16:58:00
现行采登记婚,这题只说结婚错误,不知有无登记,想必是要登记时发现错误,故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