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县(市)的监督机关是哪一个机关?
是 内政部 还是 省咨议会 ?
法条如下 :
* 台湾省咨议会组织规程第二条 :
台湾省咨议会(以下简称本会)之职掌如下:
一、关于省政府业务之咨询及建议事项。
二、关于县(市)自治监督及建设规划之咨询事项。
三、关于地方自治事务之调查、分析及研究发展事项。
四、关于议政史料之保存、整理、典藏及展示事项。
五、其他依法律或中央法规赋予之职权。
* 地方制度法第三十八条 : 直辖市政府、县 (市) 政府、乡 (镇、市) 公所,
对直辖市议会、县 (市) 议会、乡 (镇、市)民代表会之议决案应予执行,
如延不执行或执行不当,直辖市议会、县 (市) 议会、乡 (镇、市)民代表会
得请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得报请行政院、内政部、县政府
邀集各有关机关协商解决之。
* 地方制度法第四十条 : ......(节录)直辖市、县 (市) 、乡 (镇、市) 总预算案
在年度开始后三个月内未完成审议,直辖市政府、县 (市) 政府、
乡 (镇、市) 公所得就原提总预算案未审议完成部分,报请行政院、内政部、
县政府邀集各有关机关协商,于一个月内决定之;逾期未决定者,由邀集协商之机关
迳为决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