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二本民法债编解题书的比较

楼主: theseus (踏实地)   2016-04-29 06:24:06
本想推文就好,但要说的多了点,还是回文好了。
先作一下自我利益揭漏,我是张璐。
以下我仅针对写作债法题型破解时的思路及默认的方向说明:
一、基本写作方向:不猜题,基本观念的以简驭繁
写作题型破解时我不喜欢猜题,尽管过去在总复习或授课所说的最高法院见解,
多有直接于当年度的国考或研究所命题的情况,
例如今年度的台大法研所借名登记抵押权的103台上1679判决,
是2015年9月我上总复习的选读判决,
但事实上我不喜欢猜题。
我认为我该作的事情是,将各位同学在学校或补习班,
或者自行自修所学到的基本观念串起来,学习如何运用在具体案例的思考上。
我非常喜欢举的例子是高中数学的学习经验,在我高一时,由于班级比较特别,
我们班数学在教三角函数时,班导师只用了一节50分钟的课就讲完全学期的三角函数。
理由很简单,因为高中范畴的三角函数就是站在七个定理之上的延伸。
老师只用了一节课证明讲解完这七个定理后,接着就是我们开始自行推导。
最终的目标是在5分钟内推导完七个定理,熟悉它的推论过程。
而在那之后,我们就分成六组,由老师在黑板上出题目,各组可以提供自己的解答,
若对其他组的解答方式有不满意的,觉得自己的更快更周全,
都可以上去提供自己不同想法。
老师给的题目有很多非常困难,也的确有不少同学在高一时就运用某些
微积分基本概念在解这些题目,但只要所运用的工具超出三角函数的基本定理的,
我们一概不予纳入。
他的理由很明确:“一切你们在高中阶段遇到的三角函数问题,
都应该能用这些概念解决。这就是你们在此时所仅有的工具。”
我想表达的很简单,对我而言,我从小的学习经验都是如何将基本观念运用、推导纯熟。
法律也是,我们所拥有的法学概念就是这些,
因此应该是理解各该概念能处理什么问题、要处理什么问题,涵盖了哪些利益的考量。
所以我在写作上并不求全面性的选题,特别是我将目光集中于司法官律师考试的情形下,
也多不去选择其他类科较不相关的题目。一来节省篇幅,降低售价上及阅读上对于学生的
心理压力;
二来当然也因为我自身的学习历程缘故。
二、解题模式
要出门了,先简单说就好。第一当然是篇幅,我喜欢在1200字内解决。以我自身应考经验
(2015年10月公费留学考试),我2小时可写出4000-4200字。
对于同学的要求当然不见得要这样,毕竟同学们也不是民事法专攻,这样要求不太公平。
所以我期待的是同学能在135分钟内写出4200字就好,
从而将每题答题文字字数多控制在1000-1350字。
另外是说明的部分,前面说过我喜欢引导各位用基本观念思考题目,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法是,透过当事人的主张逆推,
思考民法上有什么东西可以帮他获得这样的结果,而不是一开始就丢一个判决或判例。
因为,事实上有太多的判决或判例之所以有趣或重要,就是因该判决判例作成当时,
还没有这样的案例类型出现过。
但各位也可以发现,法院裁判及学说的讨论,其实都不脱在基本观念打转。
这也是我上面所说的,事实上我不喜欢猜题,尽管在台大学弟妹间流传我猜题很准。
因为我觉得基本观念的纯熟,知其所以然才是更为重要的事。
最后,书该怎么选,真的建议各位宁可多花20分钟先去看,
或挑自己确实写过思考过的题目,看各该作者如何解。
挑自己习惯的、能接受的就好,没有什么是一定要的。
我的方式也不见得适合所有人。
作者: ching0258 (法兰西斯)   2016-04-29 06:35:00
头推,认真教学的张老师
作者: rickchris (good)   2016-04-29 08:01:00
看到张璐老师只能跪推~~上课真的流畅强大
作者: harry4868001 (肥佬)   2016-04-29 08:06:00
推 老师的书真的很棒
作者: watameki (犹罕)   2016-04-29 08:45:00
值得推荐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4-29 09:46:00
但考试上个人还是推荐 能记多少考点及其相对应的解答就记,每个点各个击破~~因为推导...很花时间QQ 虽然司律民法时间多了不少~
楼主: theseus (踏实地)   2016-04-29 10:07:00
呃,我的意思是,推导是准备过程中就该作的事。重要的是经由推导,观念清楚后,分析争点的能力。
作者: yuting99 (草莓眼镜)   2016-04-29 11:09:00
只能推了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4-29 11:53:00
推啊,必买
作者: hatason (尽我所能!)   2016-04-29 12:15:00
张璐推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6-04-29 12:15:00
作者: Endranoe (Endranoe)   2016-04-29 12:19:00
作者: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6-04-29 13:46:00
推~~ 难得遇到PTT打文章照样使用标点符号的乡民
作者: tesc (new me)   2016-04-29 14:49:00
老师的文笔真的很流畅,推导的层次也很鲜明,很符合我心目想要的解题书,大推
作者: greedyone (丝瓜水好清凉)   2016-04-29 15:47:00
推张璐的书!谢谢张璐老师支持司改会,我在书局翻书看到那一段时眼眶泛泪,就果断去柜台结帐了!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老师的版税XD
作者: sony5566 (陌生人)   2016-04-29 20:50:00
请问会出物权吗?个人觉得唐浩的很怪..抱歉!按到嘘文补推一下!推回来
作者: tesc (new me)   2016-04-30 00:40:00
希望老师出物权+1
作者: chimd (RelishRemarkableRide)   2016-04-30 05:17:00
想请问唐浩的怪点?可以举例吗@@
作者: w1show   2016-04-30 16:51:00
推!
作者: viivii (绿色的眼睛)   2016-04-30 19:48:00
推!
作者: ialwaysloser   2016-04-30 22:15:00
推张璐!完全不藏私,真心为考生着想的好老师。大推根本做公益的条文整理释义,还有逻辑超强的解题书!
作者: perstoocute (圆阿滚)   2016-04-30 23:07:00
推猜题神准逻辑强大XD~
作者: take7788 (take)   2016-05-01 01:33:00
我上过张璐的课,他说过思考民法议题时,要考虑各当事人风险分配及利益衡量。这样的思考模式相当受用,如我虽不懂“动产让与担保”,但仍然能拿到过半分数,理解问题并推论或许才是准备考试的正确方法。
作者: Acepon (星野真里‧まひる)   2016-05-03 14:06:00
推推推~~~
作者: sally930526   2016-05-03 14:19:00
推!
楼主: theseus (踏实地)   2016-05-03 20:36:00
捕获楼楼上野生志朋学长?!
作者: perstoocute (圆阿滚)   2016-05-04 00:39:00
是神人学长XDDD
作者: Acepon (星野真里‧まひる)   2016-05-06 01:01:00
Theseus还不快来拜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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