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考铨退休法及惩戒法竞合

楼主: zora328 (新年快乐)   2016-04-26 14:33:51
[问题]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
最近三读通过退休法犯贪污罪者可减少退休金,可是惩戒法也有减少退休金之规定,请问
可以重复处分吗?或者是以哪个法为主呢?请高手解惑,感恩!
作者: aphasia (不是我在说话)   2016-04-26 15:30:00
公务员惩戒判决执行办法11如果判的比惩戒法还重,惩戒部分不执行
作者: KEYs (ACE)   2016-04-26 23:21:00
退休人员,若因同一行为,造成降级惩戒处分以及刑事贪渎处罚3年以上未满7年判决确定,而必须各依退休法降其退休之俸级以及剥夺50%退休金,应如何计算其支给?似无法适用上述办法11条处理之。
作者: efia   2016-04-27 01:18:00
公惩22II 同一行为已受刑罚或行政罚之处罚者,仍得予以惩戒
作者: chicklady (カメ 好き!)   2016-04-27 23:48:00
http://i.imgur.com/QTubwwj.jpgK大,你举的例子是不是要用第六款啊?(不确定)
作者: KEYs (ACE)   2016-04-28 09:51:00
没错喔,第二款跟第六款亦有可能同时发生,惟上述办法第11条,应系为符合比例原则,故采一行为不二罚(惩戒法第22条)并应择一重处罚之,复观第二款,形式上系为与刑法之连动规定,而第六款为惩戒法之连动,惟二者实质上皆应属惩戒性质,除法有另订者外,似应遵循上开原则,择一重处罚之,故应以第二款处罚之已足
作者: aphasia (不是我在说话)   2016-04-28 11:44:00
我觉得公惩会如果对一个退离人员判降级处分,蛮没意义的.
作者: KEYs (ACE)   2016-04-28 12:16:00
基本上在过去,仅于在任公务人员是,始生效力,惟惩戒法这次修法的重点即为惩戒实效化,虽有规定可以剥夺减少退休金,但其他惩戒处分对退休人员尚无实质惩戒效果,而这次退休法修正乃补强惩戒法规定不足之处,对“公务人员”科以更重之责任。是以,降级处分于惩戒法上意义仅于其在任之时始具实效,而新退休法则直接使其发生减少退休给与之效果
楼主: zora328 (新年快乐)   2016-04-28 21:17:00
谢谢大家解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