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103年高考保险学有关超额承保法

楼主: qwertqwe (qwertqwe)   2016-04-21 16:54:55
题目:
一、假设房屋一栋保险价额为$1,000,000,现有保险单 A 承保$1,500,000,保险单 B 承

$1,000,000,保险单 C 承保$500,000,今在三张保险单有效期间内发生损失金额
$600,000,保险价值维持不变,保险单 A、B 均订有超额赔偿条款,倘若在善意复保险前
提下,请依超额赔偿基础(Excess Coverage Basis)计算保险单 A、B、C 各应分摊多少
保险赔款?
根据高点详解:
A.B订有超额赔偿条款,故A.B采比例责任计算之。
保险价额于损失发生时为100万,保险金额以保险价额为限,是以,A保单保额须降为100
万。
A及B对此次损失应赔偿金额为60万[(100+100)/100*60]
A及B分别须赔偿30万之保险金
[100/(100+100)*60]
C则无须赔偿。
我的疑问:
1.为什么C不用先赔偿30万(50/100*60),
剩下的再给A.B作比例责任分摊?
超额赔偿责任不是应该在其他保险人偿付前无须负任何赔偿责任吗?那C未签订条款,不
是应该先作赔偿?
2. A及B对此次损失应赔偿金额为60万[(100+100)/100*60]
此式子计算出来不是120万吗?
如果总保额超过保险价额,总保额也要自动调降至保险价额100万吗?
麻烦大家为我解惑,谢谢~
作者: a31925 (洺洺)   2016-04-21 21:21:00
C先赔(50/100)*60=30万,A、B再比例分摊(100/100+100)*30=各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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