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
我想请问关于
美派 王兆鹏教授 刑事诉讼法(上)
第二篇 第二章
证据排除法则 的问题 。
Q1 :
在证据排除法则的新思维中,
作者提出三个理论,
分别是
回复原状,司法正洁,以及 吓阻不法。
其中,
我对于 第一个理论
作者:
yanggiin (文组pollo只有1001招!)
2016-04-21 15:04:00王师据说不会出题了,我都直接跳过王说!
作者:
zeng225 (言兼)
2016-04-21 15:15:00我觉得你着重的点好像都满奇怪的...
作者:
bebi (none)
2016-04-21 15:35:00我想二楼的意思应该是 你问的问题不是现在考题的走向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一些考古题 都是一个案例的大方向书写不会考说 有关现今学术通说指证据排除保护法则大概有那些那又其中回复原状在实务或法理上指得是那些情形说你问的问题基本 不如说你问的问题很难 但不是会让你考上的问题 感觉出你很容易锁定在小症结点里面 (乱讲的仅供参考)
作者:
zeng225 (言兼)
2016-04-21 15:49:00建议你可以看看考古题走向 刑诉强制处分和调查证据满重要的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4-21 19:41:00自从王老师出家后,美派的书我就不看了。国考建议你以德派或实务出身写的书为主,日派出题的话,也认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6-04-21 21:22:00洗澡熊被排挤 还会出题吗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4-21 22:29:00照楼上的说法,当大法官的那位也不会出题了,所以~~
作者:
ryancij (ryan)
2016-04-22 01:44:00太钻牛角尖了 这样容易万年考生喔
宪法位阶是从第八条的正当程序推出来的。但是美国似乎确实明定在他们的宪法里面,所以美派学长会这样主张。
作者:
sinc (sinc)
2016-04-22 13:44:00请教louis大 不理学说 是指答题完全不提学说 只写实务吗?还是两说并陈 结论采实务
我几乎没提学说阿 因为时间不够写...不要变成实务没写好 忙着写没啥路用的学说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