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刑法一点问题

楼主: louis0071234 (米田共弟弟)   2016-04-05 21:20:15
题目
佣人甲不堪雇主A 的长期虐待与欠薪,打算在给A 的饮料中下剧毒,放入冰箱后 等待明
早A 起床自己拿来喝。试依下列情形分别叙明甲犯何罪:
(1) 隔日清晨甲起床后觉得不妥,在A 尚在熟睡时先将饮料倒掉。
(2)饮料被在外地求学,无预警于半夜回家的儿子 B 喝掉,B 死
我想问一下第二小题,甲于放饮料进冰箱后即有杀人故意应无疑问
但想知道B误喝对甲算是间接故意还是客体错误呢?
客体错误是目标上的误认,此题并不是这种情形 所以应该是容认喝到的人必死的间接故意吗?
作者: pili012140 (mike)   2016-04-05 21:32:00
我觉得(2)是打击错误 杀人未遂+过失致死 想像竞合
作者: futureisnow (for long tomorrow)   2016-04-05 21:48:00
间接故意应该是能预见结果发生可能却容忍其发生打击错误应是重大的结果偏差 有认识过失与未遂想像竞合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4-05 21:53:00
有预见可能性,所以对B成立271I吗?等价客错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04-05 23:30:00
杀A未遂跟过失致B死
作者: foone (请问什么)   2016-04-05 23:38:00
打击错误,客体等价,普通杀人罪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16-04-06 00:27:00
喝的那个人就会死,客体错误,杀人罪
作者: KEYs (ACE)   2016-04-06 10:40:00
若有足够证据显示甲确信B不会喝到毒药,则应认甲并非容忍B去喝这毒药,依提示,甲虽知道B在外地求学,但其并无其他更多证据足够证明其确信B不会回来,故甲之下毒行为足认其系容忍B喝下那毒药,应属间接故意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16-04-06 16:49:00
预见其发生 而容任其发生喝下毒药
楼主: louis0071234 (米田共弟弟)   2016-04-06 16:51:00
真的一时没想到打击错误!依题意b回家完全意料外可能就没间接故意的问题囉?
作者: mattfinish (人人)   2016-04-06 22:21:00
个人认为(2)是客体错误,甲认为第一个喝有毒物的是A,就如图眼前的人误认是A。故犯的是杀人罪。(1)的话个人认为是杀人未遂的中止犯,投入毒药时利益侵害已经失控,故已经既遂。对不起,最后一句打错,是以着手,不是以既遂
作者: fascinatjok (每天都要给你满满的幸福)   2016-04-10 21:41:00
1.杀人未遂,应适用终止犯(黄金桥理论)。2.杀人既遂,不符合打击错误,想用毒药杀人,B死,(人死)和扑马说的拆炸弹那题一样,可以上网搜寻,噗马老师第六堂故意那堂1.客体错误,(一般预期喝毒药的人会死)没重大偏离,采法定符合说
楼主: louis0071234 (米田共弟弟)   2016-04-10 22:20:00
刚观看完 所以客体错误这说法是没错的囉?(喝的人会死)所以因果历程并无偏离
作者: fascinatjok (每天都要给你满满的幸福)   2016-04-10 22:20:00
打错了,是第二题对呀,噗马老师是这样说的呀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