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客观归责+扑马老师的过失论

楼主: tealife (云淡风轻)   2015-12-27 13:10:30
请问有人的过失是采用扑马老师的课本但因果关系却是采客观归责的吗?
因过失,我比较看得懂的是扑马老师的写法
但若是采老师的写法,但因果关系却是用客观归责
感觉有重复评价的问题
想请教版上的前辈,谢谢
作者: jaysuzuki (我要成为核心王)   2015-12-27 13:18:00
耶使,这部分推荐读蔡圣伟老师的刑法案例解析方法论这个地方真的很难不过也可以看你考什么考试决定深入的程度
作者: paul92 (那根所有权)   2015-12-27 13:27:00
有无题目可以参考?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5-12-27 13:34:00
相当因果+应注意能注意却未注意,就ok啦~不要搞太难
作者: DEATHROY (番薯粥家康)   2015-12-27 14:35:00
客观归责不是因果关系吧,它的前提不是条件理论吗
作者: stre1654 (竫斐)   2015-12-27 14:59:00
客观归则不是制造不被容许风险,风险实现吗
作者: nokia2009 (Talk2009)   2015-12-27 15:47:00
因果关系采以下两种,条件因果加相当性或条件因果加客观归责说两种写法,二选一就好。过失即是行为人不具犯罪的知与欲,但发生实害,探讨注意义务是否违反,现采新过失论,该行为人对注意义务是否有预见可能性及回避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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