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99年司五法学大意考题

楼主: TAIJU (影子密码)   2015-11-25 00:01:12
民法第148条第2项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依诚实及信用方法。”
下列关于本规 定的叙述,何者错误?
A本规定所称的诚实及信用方法,属于不确定法律概念
B本规定所称的诚实及信用方法,可以作为补充法律漏洞的原则
C解释本规定所称的诚实及信用方法,需要透过法官的价值判断
D根据本规定所称的诚实及信用方法,严格禁止法官造法,以免破坏权力分立原则
请问为何答案是D 为何不是B
我的想法是诚实信用是不确是法律概念(是立法技巧),不是法律漏洞,所以认为B错而D对
为何是D不是B请各位前辈帮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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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101422 (哇!)   2015-11-25 00:15:00
不确定法律概念可以用来填补法律漏洞,b没错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5-11-25 01:09:00
这条是民法 所以可以用这个法理来补充法律漏洞 毫无疑问
作者: ialwaysloser   2015-11-25 03:49:00
透过“本条”诚实信用原则去填补“其他”法律之漏洞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5-11-26 12:58:00
感觉你题目根本看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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