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保险法考题

楼主: pingaa (pingaa男)   2015-11-23 00:15:27
近年来保险法常考是否理赔的问题
想请问底下这题
甲要保人就其所居住房屋向乙保险人投保一年基本地震险, 但该房屋为海砂屋
甲明知但并未再书面契约据实说明 签定保险契约两个月后 发生一级地震
但周遭只有甲的房屋倒塌
试问 甲得否向乙请求保险给付??
想法:
保险法64条 要保人有为隐匿或遗漏不为说明 减少保险人之估计 保险人得解除契
约 其危险发生后亦同
但本题是问得否向保险人请求保险给付 要保书上也没有勾选房屋部分瑕疵字段
我结论是觉得应该可以请求 只是乙可以主张解约
不知这样想法是否正确??
作者: BSX (azt爱你ㄛ~♥ )   2015-11-23 00:20:00
因为是隐匿事实所以交易不成立通常啦 甲会先去请求给付 然后乙派人查访 得到的事实如果是甲本来就已知是海砂屋的话 本保单不止不成立 没意外的话好像还有其他法条可以追究...所以 答案是 甲可以请求保险给付而乙如果发现隐匿海砂屋事实得主张保单不成立解约,然后应该会退还保单准备金。(本人粗浅的印象...)错了别鞭太大力呀
作者: oopp1999 (oopp1999)   2015-11-23 00:39:00
应该是契约是成立,但是能用64条来解除契约再加上25条不用返还保费
作者: BSX (azt爱你ㄛ~♥ )   2015-11-23 00:40:00
所以解除契约还会退还准备金吗?
作者: hanmyname (Han)   2015-11-23 01:06:00
(代回)契约是有成立的。保险人在除斥期间(64第三条)用64+25条解除契约 ,且保险人不需反还其已收受之保险费。64条这三年来高普考考烂了。其实可考的还很多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变好中)   2015-11-23 17:03:00
64是争战热点,直接用法条解未必是考官要,考烂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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