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民法第一题的最后一小题

楼主: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5-10-29 11:22:58
题目大意就是
乙委托甲经营的a公司出售汽车(甲为负责人)
汽车后来被偷了
乙能不能对甲跟a主张民法185
先不要讨论是否可以成立
我看补习班解答
第一段论28条
第二段论188条
就我遥远的印象,这两个条文不是应该是互斥吗(老王看法)
为何会放在前后段落说明,而且答题论述并没有认为互斥
是实务有不同看法吗?!
麻烦解惑一下
谢谢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10-29 12:14:00
公司负责人为代表人 不是受雇人唷 民法28条才对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15-10-29 12:17:00
嗯哼,key word 代表人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10-29 12:24:00
又写错了 !!!!! 哭哭 !!!!!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15-10-29 12:25:00
老实说我觉得今年考的偏基本概念的掌握,好像是个趋势,不过这也对,基本概念掌握才能掌握千变万化的案件
作者: lef1986 (303)   2015-10-29 12:33:00
这条平常不会唸,考试才认识它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10-29 12:35:00
公司代表人的概念今年公司法也有考唷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15-10-29 12:36:00
至少要写出key word "代表人".
作者: Naimamo (茂野吾郎)   2015-10-29 12:39:00
我觉得不需要区分这么细,题目是问有没有构成185,就把这条相关争点跟司法院例变字带进去,分别假设成立侵权与不成立侵权时情况这样就好,而且这条说加是经营公司之人,应该不会有188的问题Sor打错,“这题说甲是经营A公司”所以不会有188
作者: nk10 (筑梦踏实)   2015-10-29 13:18:00
我自己是写 依现行科技 即便有锁密码亦无法避免遭窃 故行为与结果间欠缺因果关系 不成立侵权 自不构成185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15-10-29 13:20:00
楼上,水喔XDDDDDDD楼上再讨论因果关系 是吧
作者: nk10 (筑梦踏实)   2015-10-29 13:27:00
对啊 很偏差很多吗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15-10-29 13:28:00
搞不好你拿题拿七 八成阿 我完全没想到的点新奇 有趣 够噱头 你看过食神吧 拿贡丸来打乒乓球的概念.出奇致胜或许大受好评阿!!!拿七八成分数 应该很高了
作者: nk10 (筑梦踏实)   2015-10-29 13:33:00
希望如你所言囉哈哈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15-10-29 13:35:00
XDDD只是 新奇 有趣 够噱头 是把两面刃就是了XDDDDD你懂得XDDD
作者: nk10 (筑梦踏实)   2015-10-29 13:37:00
我懂 就像人生一样 不是输 就是赢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15-10-29 13:41:00
你忘了投降输一半喔,要温习一下星爷系列.是说输一半还是输就是了,但至少有钱搭车回家QQ折衷说XDDDDD
作者: harry4868001 (肥佬)   2015-10-29 14:51:00
我怎么记得nk 大已经是律师了呀~还是我记错了XD
作者: nk10 (筑梦踏实)   2015-10-29 15:27:00
肯定是寄错人了 我还是鲁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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