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人甲保留未与土地分离之果树,将土地所有权让与乙。
乙又将该土地转售予丙。果实成熟时,何人有收取权?
(A)甲 (B)乙 (C)丙 (D)甲丙共有
98年地特四等
答A甲
甲将土地出售给乙,同时约定甲保留就该土地上果树之果实收取权,
嗣后乙将该土地转售给丙。果实成熟时,甲欲收取之,丙拒绝。
试问该果实应归属于谁?
(A)甲 (B)乙 (C)丙 (D)甲和丙共有
96年地特四等
答C丙
基于土地所有人甲保留未与土地分离之果树,将土地所有权让与乙,乙又让与第三人丙,
如题目的二题 丙为土地所有人且为果树所有权人
而甲乙之间订立之契约,假设未移转给丙之前,甲拥有实质上的天然孳息收取权,
若甲未向乙主张砍伐果树,则果树所有权仍属乙。
今乙将土地所有权让与丙,丙则成为了土地所有人及果树所有权人,
而基于债之相对性,甲无法向丙主张砍伐果树之请求权,但得向乙请求债务不履行损赔。
所以我想说,类推债之相对性,甲亦无法向丙主张果实收取权,这样对吗?????
我的疑问是第一题 甲有收取权 (这大概是因为甲乙间订立契约,但因债之相对性丙可拒绝
甲收取) 但丙也有收取权才对???????????
因丙是土地+果树之所有人 且契约不是跟丙订的 是甲乙间之契约
有人说丙要承担乙的债务??? 为什么要承担???
那砍伐树木的请求权为何不用承担???
还是第一题只是再问债权????
因此我的疑问是丙是否也有收取天然孳息之权利????
请大家帮我解答,不知道我想的对不对??
有误的话,也请各位多多指教@@
[考题] 国考历届考题与考题观念讨论(书里看到的选这个)请附上想法、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