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国考板板规 * 推发文前应详细阅读

楼主: KDDKDD (KDD)   2015-09-28 20:53:54
国考板板规
总则:
第1条:本板讨论核心为“考选部举办之国考考试”,讨论内容应着重于国家考试考科的
内容、范围和准备、应试、上榜心得。无相关本板或偏离讨论核心文章(推文)
直接删除。具广告性质文章禁言30天+退文。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发表于本板文章(包含本文、签名档)、推嘘文等任何型式发表于
本板文字或图片。
基本规则:(违反此章则禁言14天)
第3条:禁止发表文字内容太少(未满20字或一行文)、涉及政治性质文字、文章难以阅
读(包含但不限于注音过多、乱码文字过多等)。
第4条:禁止发表具谩骂、挑衅、攻击、不雅文字等性质文字内容,暗喻亦同。
严重违规:(若文章违反此章则禁言30天+退文,若推嘘文违反此章则禁言45天)
第5条:未经同意禁止公布他人个人资料、通讯内容。
第6条:禁止发表买卖、征求或具营利性质文字内容于看板。
若有相关需求请一律使用置底买卖征求区。
征求区规则视同板规。
赠送文细则请见#1M8XNXef (Examination)
第7条:未经同意不得转出或转入他人文章。
第8条:禁止24小时内发表超过三篇文章(含回文)
*违反第八条,超贴几篇就退几篇文章。
特殊规则:
读书会
第9条:征求读书会须符合以下规范(违反则禁言30天+退文)
(a)站内信取得板主同意。
(b)信中请附上读书会板StudyGroup和考生所在地区板发文记录,于该看板发
文征求逾三日无人回复才予于同意发文。
细则规定#1N3nv1zz (Examination)
课业文
第10条:课业文须符合以下规范(违反则禁言30天)
    (a) 未经板主同意即自行删除文章或修改成无意义文(包含空白文)。
    (b) 题目须附上来源、题目内容。
*第十条依文章认定性质,而非依标题或分类认定。
伸手文
第11条:发表内容经板主判定过于简略、内容不完整、可于板面轻易搜索到答案等文章
,板主有权要求修正(自己删除)文章,若在24小时内无修正(删除),禁言
14天。
其他管理规则:
第12条:(分身条款)
违规者经公告警告、禁言、退文后,若使用分身再违反板规或站规,则文章一
律退文,依所有帐号罚则加总后加倍处罚或禁言十年。
第13条:(累犯条款)
经统计违反超过三次板规后,板主有权加倍禁言天数。
*自2015年9月29日起计算违规次数。
第14条:(规避退文条款)
经公告违规后,若因系统问题或自删而无法退文,则适用一篇退文=禁言半年。
第15条:(删修推嘘文条款)
未经同意不得删(修)他人推嘘文内容,违者删(修)一句禁言三天。
第16条:(板务文章)
板务建议可使用[板务]标题直接发文。发文请注重礼貌,请勿流于情绪或是
蓄意煽动版友攻击版务,经判定有前述事项,板主有权直接结案不予回应并依
第四条处理。
第17条:(临时公告)
遇紧急事件或板规未规定事宜,板主有权使用推文警告或发临时公告规范。
 临时公告若与本板规冲突,以临时公告优先适用。
第18条:(检举条例)
板友可任选一名板主站内信检举违规事项,其信中须包含文章代码、违规事项
等,信中内容无根据或内容过于简略,板主有权拒绝受理。
*请注意,板主有权将检举信分享给本板其余板主或放置加密精华区以供寻求
意见参考,检举人若无法同意此行为,请预先在检举信中备注清楚。
*检举人有权要求不公开id。
*未经检举人同意板主不得公开全信完整内容,但得以部份引用信件文字。
第19条:板主自律条款
(a)每年1月7日,板主需主动公告进行板主选举。
参考流程:公告征求板主(7日)
      举行投票选举(7日)
征选人数:
无人报名,原板主直接留任。
2人以下报名,则个别进行信任投票,同意票>不同意票才可上任。
3~5人报名,则票数前二高者当选。
6人以上报名,则票数前三高者当选。
其余细节另行规定。
(b)板主应尽量以三人满编为原则。若不足三人可依以下规则办理。
(1)每年2月到11月,有意参与板务的板友,可直接以[政见]为标题
发表政见,发表七日后举办信任投票,同意票>反对票方能上任。
(2)每id每年最多仅可提出申请板主一次。
第20条 (暂停禁言处份权)
违规者若不服判决内容,请前往L_LifePlan板申诉,待申诉流程完成后,本板自
动暂停处份禁言,待申诉判决出炉后决定是否执行剩余禁言天数。
另暂停禁言期间,若再因违反板规被公告警告、禁言、或退文等处份,则本板将
永久拒绝您使用此权力。
第21条 匿名帐号使用规范
(a) 匿名帐号ID是exampo,管理者KDDKDD。
(b) 上榜心得文可寄信给匿名帐号,并由管理者代为发表文章。若原寄信者欲删除文章
,请直接寄信到匿名帐号代为删除。
(c) 若有文章奖励(p币),管理者将在发文或领取后3日内扣除税款汇给原作者。
(d) 文章若违反板规,管理者有权拒绝刊登。
(e) 为避免广告文章,管理者有权要求原寄信者提供相关证明佐证文章真实性。
(f) 禁止于板面以任何型式暗示、明示、猜测文章原作者个资或身份。亦禁止鼓动他人
人肉个人资料,违者禁言一年+退文。
(g) 其余规定依ptt帐号部匿名帐号办理。
若有来信征求物品、骚扰或其他站内信违规,则移送violation板办理。
楼主: KDDKDD (KDD)   2015-09-28 21:07:00
第1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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