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刑法/不作为帮助犯的问题

楼主: myscloudrift (小白菜)   2015-09-13 14:11:32
想请教板友关于不作为帮助犯的问题。
出处:李允呈的刑法解题趣,99年司法官的题目:
甲为警察,竟对乙所经营之赌场连续索取保护费及干股利润每月十万元
共计十次。某日,甲穿着制服伪装执行勤务,实则拟收取当月之款项。
此时适有乙之仇家丙前来寻仇,丙举枪射杀乙时,甲不加以制止,
反而迅即卧倒躲避,幸免于难,乙则被杀身亡。
甲针对未制止丙开枪一事,以其系紧急避难行为辩解之,
试问,甲的行为如何论处?
这里我有问题的是拟答中写的
"甲未制止丙开枪的行为,构成不作为之帮助杀人罪"
我有上易台大老师的函授课程
讲义中p.11-74有提到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参与关系
问题点:当具有保证地位之人,违反作为义务而不阻止他人实行犯罪时
究竟该成立正犯或帮助犯?
易台大老师是建议以区分理论来判断
当作为义务是保护性质,则成立正犯,
作为义务是监督性质,则成立帮助犯
按照这理论,本题的甲(警察)对乙负有保护义务,应成立不纯正不作为犯之"正犯"。
但拟答中写的是成立不作为之帮助犯
我查了一些实务见解,如98台上585,
似乎也肯定有保证地位之人,
若对他人犯罪之实行违反义务不加以制止,即成立不作为帮助犯
所以考试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形,究竟该论以不作为帮助犯,
或直接论以不纯正不作为犯之"正犯"...?
觉得两种说法好容易混淆...恳请板上高手赐教,谢谢!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9-13 14:17:00
帮助犯跟正犯的主观要件不同呀,碰到时题目没给清楚的话,就选边站吧。
作者: ster915842 (g6)   2015-09-13 14:26:00
帮助犯要双重故意啊~啊~啊~
作者: waiting5566 (枫)   2015-09-13 16:40:00
这问题有非常多说 我觉的可以都列 然后回归犯罪支配理论判断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9-13 17:11:00
这问题其实很复杂,可以写一本硕论了
作者: humbler (兽人H)   2015-09-13 20:01:00
看了三本解题书,两本写不作为杀人罪帮助犯,一本写不作为杀人罪正犯,但是我自己觉得其实两者都可以因为不知道行为人是帮助故意还是杀人预见并放任其实现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5-09-13 22:23:00
记得这是真实事件,之前有新闻,那实务上法院判什么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5-09-13 23:00:00
翁骑楠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5-09-13 23:24:00
喔谢。我估一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