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虚伪抵押权

楼主: blue999 (FLY)   2015-09-08 02:58:27
债务人甲为免其财产为债权人乙声请法院强制执行,与第三人丙通谋,将其仅有房屋壹间
设定抵押权,以为担保丙对丁之虚伪债务。请问债权人乙应如何主张权利?
想请教一下 各位大大 这一题
我看拟答有用了 侵权行为 和 代位权对丙主张
但它没写244的撤销权
请问一下 为何不能用244 来撤销甲提供抵押物给丙设定抵押权的法律行为
我感觉好像是可以?? 但不太确定 不知可以用244来主张撤销吗
谢谢。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9-08 04:27:00
通谋虚伪下 债权/物权行为都无效了 你要撤销什么?
作者: dog07221992 (涵)   2015-09-08 10:21:00
楼上,通谋虚伪须举证,实务上并不容易
作者: z67186718 (阿吉)   2015-09-08 10:22:00
楼上,这是题目 不是实务
作者: dog07221992 (涵)   2015-09-08 10:24:00
如果题目不能用在实务 我们考心酸麻?XD这题因为它是用通谋去解,所以是184+242+243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9-08 10:28:00
其实可以讨论,因为有学说争议:无效法律行为得否撤销?学说上其实有肯定说喔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5-09-08 10:29:00
学者出题ㄧ堆都无法用在实务啊 他们根本不懂
作者: dog07221992 (涵)   2015-09-08 10:30:00
这题我认为可以用244,但需以财产为标的而且须为诈害债权之行为,本例应符合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5-09-08 10:32:00
不过如果题目是通谋 就没东西给你撤销了
作者: dog07221992 (涵)   2015-09-08 10:33:00
无法举证就可以用244 能举证就用184+242+243我觉得拉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5-09-08 10:36:00
题目是上帝事实,实体法学者根本不会诉讼法 不用多事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9-08 10:38:00
题目如果讲明,那跟已证明的事实一样
作者: dog07221992 (涵)   2015-09-08 10:40:00
都可以用阿,我只是举出这两个的差别
楼主: blue999 (FLY)   2015-09-08 13:26:00
谢谢以上大大
作者: Custody (鸡鸭)   2015-09-09 01:54:00
诉讼法的话就先、备位声明,带个277去解释备位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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