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课业] 财税民法高考申论第一题

楼主: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5-08-14 17:10:48
不动产的利益承受时点
有交付说跟移转登记说
实务采交付说
本题土地已经交付
所以价金危险由买方承担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给付不能
出卖人免225移转登记义务
但是已经交付,依373,价金危险转由买受人负担
所以买受人还要支付价金
可是这时候对买方不公平
因为实务认为373利益不包含征收补偿金
所以买方可以类推225第二项要求卖方给付那笔补偿金
p.s.老王直接用225第二项,不用类推
作者: fault1229 (过)   2015-08-14 1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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