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今年律师考试有可能只录取五百人

楼主: yoyoyuyugigi   2015-07-30 08:16:40
※ 引述《linchenhui (走过千山万水)》之铭言:
: 朋友转来一篇几个月前的报导, 说有补习班统计出某科选考人数破6成,
: 以此鼓吹学生选考该科. 这些补习班大概没想到他们为了经营利润极大化,
: 正在伤害全体考生的权益.
: 按今年的律师二试新制,虽说取各组前1/3, 可是但书要求共同科总分要在全部前50%.
: 其实导致但书的要求反而成为第一道门槛, 可以用下列两个极瑞例子来分析:
: 一 极端理想情形(假设有三千人进入二试)
: 假设所有考生的人数及实力很均匀地分布在各组,
: 组别 | A | B | C | D
:
作者: ppingin (唉)   2015-07-30 08:50:00
努力念就不会被自己打趴,就不会被制度打趴,更何况这是新新制第一年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7-30 09:01:00
你贴的就是选试>1/3
作者: yoyolover (嘿哟)   2015-07-30 09:25:00
看起来像是指各类组的前三分之一
作者: judy81403 (哈哈哈)   2015-07-30 09:26:00
是总分在该组1/3 不是单科他说全程到考越来越混乱- -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7-30 11:25:00
考律师看不懂考试规则,也颇有趣分别以各该“选试科目”全程到考人数1/3为及格标准不是报名就会到考,也不是到考就会全程到考(中途逃跑身体不是就医等等均有可能
作者: guitarvolley (笑点低)   2015-07-30 16:41:00
我看不懂,反正努力读就对了看起来就跟选试没关系
作者: rain90104 (小黄瓜)   2015-07-30 17:05:00
看不懂,晕
作者: exo03 (IT)   2015-07-30 17:08:00
Nice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07-30 17:09:00
意思就是还是1/3啦,只是它要排除选试科目太强但是其他科目太弱的极端案例或者其中一科零分也是不行的,所以告诉你别想要偏废选考科目la~
作者: rain90104 (小黄瓜)   2015-07-30 17:15:00
所以不是总分三分之一,是只选科单独三分之一吗?看到之前的讨论文章,是总分下去计算33%,不是单指选考科目
作者: guitarvolley (笑点低)   2015-07-30 17:46:00
单指选考科目怎么想都不合理啊,一科就决定是否合格,欠缺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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