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篇判例...
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860号判例:“......因休克跌落崖下溪中身死,不得谓非与上诉人等之行欧,有因果关系......”
由于我漏看一个非字,结果误无为有,一直前后重看整篇究竟哪里出问题。白忙了好久。
我决定来尿不准怪马桶歪一下。是说这句子结构很有特色,为何不写:“不得谓与上诉人等之行欧,不具因果关系”,而要用非口语方式的变体去叙述呢?用它的方式也不见得能意思更简洁表达。
听老师说过,这是一种行话的语癖,能显示出自己读了很多书。但个人觉得,这种本位主义似乎不是很应该才对。但我一介贱民的意见,肯定也不值一晒。
继续潜水。
有没有板友也来分享些法律人独特的叙述方式?
作者: three33333 (嗨) 2015-07-26 15:43:00
会计人说话也很奇怪...
这问题曾经出现过在战文理组XDD 以前看过类似的讨论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7-26 16:05:00这个问题笔者也有在研究 主要原因可能在白话文刚起步不久
作者:
tttggg (古意)
2015-07-26 16:06:00不这样写,大家会觉得法律也不过如此...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7-26 16:08:00判决书的年代反应不同文风 待有识之士系统性研究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7-26 16:10:00即使是白话文写作 也是有生硬拗口的问题民初大家 笔者好傅雷先生文风
作者:
Tactician (饥来吃饭,困则即眠。)
2015-07-26 16:11:00刚刚还在想行欧是什么? 原来是行殴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7-26 16:13:00"爸爸一千句、一万句,无非是为你好,为你个人好"无非=没有不devi也正解 原审谓非与上诉人等之行为有因果关系云云洵有未洽
作者: meaning12 (千里共婵娟) 2015-07-26 17:02:00
可以看大陆的法律条文阿,相当白话XD
年代有差,接下来应该会越来越口语化至于说这样讲是在显示自己厉害的,也不至于,那我可以说全部写文言文的古人都很自以为吗?时代背景的共通文化,随便就把人贴上自以为的标签,真正自以为的是你自己
因为最高法院是在审查高等法院的法律适用所以原则上就是会说它"得"或"不得"这样所以你看最高法院的裁判 会有一堆"非不得"之类的那就是因为高院已经用了"不得" "不应"之类的语汇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07-26 17:47:00负负得正~~
尚难谓非不得~~~~~~~~~~~~~~~~~~~~~~~~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7-26 18:39:00不知道是不是受到日本人的影响欸,日文也超多负负得正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5-07-26 18:41:00非不得,就是得
作者: alexpika (G良) 2015-07-26 20:09:00
BrightKiller大,请问书籍名称是什么,想找来看。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5-07-26 23:39:00法律人路过:看这种东西我也很痛苦,都要把"非不"画掉再来理解。但是状纸也故意这样写,弄不到法官也卢一下对造律师
作者: MAGODAJAN (falling angel) 2015-07-27 10:35:00
可是我就爱这语调才唸法律的
作者:
m06 (桂冠汤圆)
2015-07-27 13:01:00jaysuzuki...我觉得原PO讨论没有贴标签呀 你哪看到的...
负负得正其实也是有逻辑上的因素~~很难说不是A,跟绝对是A还是有差的。除有直接的证据证明A,依经验和论理推论只能说很难不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