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某部门底下的助理,因为还信得过我的关系,知道她这几天巧立了一些名目请假
去高考,殊不知遇到延期,她也跟着受害,衡量利弊得失之后,她选择继续休假到周二
然后周三正常回来上班(因为立刻销假回班就摆明了她跟国考有瓜葛,那接下来的日子
不会好过),然后私底下偷偷跟我聊这次考选部翻脸不认帐的事情。
于是我问了一下公司法务,
法务说:“不意外阿,公部门的话术就是这样啊,不然为什么教育部微调课纲会闹成
这样,姓吴的为了"维稳"用出来的话语比董先生的还扯勒,从宽认定这种话跟老师说
"期末考我会出简单一点"有什么差别吗?这四个字是政治用词又不是法律用词,
裁量权还是在考选部手中阿,可办理退费也不是"可同意退费"啊,应该没有新闻稿有
任何"同意退费"的字眼吧,考选部只是"宣传"可以使用这个程序,只需缴交自己填写的
切结书,也只是同意在接受受理的"文件"上有所调整,来进入审查程序,也没有说
你只要有切结书我就退钱给你啊。
FB粉丝团修正事项也只是申请文件的调整并非是"同意"退费的调整啊,
之前已经寄出去的顶多也只能主张用那些东西去审而不用再补件吧
(反正都会被打枪,有差吗?)
至于OOO(助理的名字)说什么信赖保护原则,我真的不知道要信什么耶?水果报吗?
简章上规则要点什么的有明确法效力的全部白纸黑字写在那你不去信,
去信记者写的东西,至少这件事从法的角度来看我觉得是没什么问题,
但是道德的角度来看就是个"必取",
不过有申请有希望啦,丢出去之后不要打什么客服专线,
承办科长电话催下去多多关切,考选部自己会衡量退费成本高还是被"番"的成本高,
还是部长的商誉(?)比较重要,或是他们也要到第二预备金了,自然钱就下来了,
人家也省得再烦,总之这件事不要想去走法律的路线啦,真的
有幸走到司法那一步,里面的人白眼翻不完而已啦,从政治而生的事情就
去用政治来解决吧。”
以上聊天内容供参考看看,退费还是先寄出去试试,有寄有希望,
被后来的新闻吓到而不去寄就真的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