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选部的“考选部各项考试规费退费作业要点”
退费的条件有以下四种
退件、溢缴费用、因故无法参加考试及考试因故延期举行
以这一次的事件来说,如果考生以
“因故无法参加考试”的第六项、其他因不可抗力无法归责于应考人之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就是考选部延期,考生另有要事(任何理由切结一下)不克参加
然后证明就把考选部的新闻稿放上去
就法理上考选部敢档吗??
另外他的考试因故延期一周以上根本是多余的...既然都有上面那个第六项了
最好是考试延期可以归咎于应考人喇~~~
另外置底文应该完整引用考选部的公告吧...
那四项是给非不得已无法到考的应考人的协助,其实并不适用这次的状况
※ 引述《skylin (自由翱翔)》之铭言:
: 104/7/11 上午 11:54
: 标题
: 104年公务人员高普考试应考人因考试延期致无法参加考试者,申请退费注意事项
: 内容
: 本次考试因台风来袭延期1日举行,因延期以致各该等级考试全程无法参加考试之考生,
: “须”符合表列各款退费事由之一,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始得申请退费。
: 退费事由 证明文件
: 1.天然灾害 天然灾害里长证明
: 2.交通中断影响 交通中断证明文件
: 35分钟以上
: 3.兵役招集 招集令
: 4.伤病住院 医院诊断证明
: ◎上述退费规定系依据“考选部各项考试规费退费作业要点”第3点办理。
: ꂠꀠ拟申请退费之应考人请至考选部全球资讯网/应考人专区/申请表单下载项下查询,下
: 载并填具退费申请书,检附入场证正本及前开相关证明文件之一,于104年7月30日(星期
: 四)以前(邮戳为凭),挂号寄送至11602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1号考选部高普考试司第
: 一科收,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