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本次八仙尘爆,行政院若动用第二预备金到底是符合预算法70条的哪一点?(请勿
牵连政治问题)为何不是动用预算法83条的特别预算,可依“重大灾变“处理?
预70
各机关有左列情形之一,得经行政院核准动支第二预备金及其归属科目金额之调整,事后
由行政院编具动支数额表,送请立法院审议︰
一、原列计画费用因事实需要奉准修订致原列经费不敷时。
二、原列计画费用因增加业务量致增加经费时。
三、因应政事临时需要必须增加计画及经费时
预83
有下列情事之一时,行政院得提出特别预算:
1.国防紧急设施或战争。
2.国家经济重大变故。
3.重大灾变。
4.不定期或数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作者:
conk (conk)
2015-07-01 16:06:00要追加特别预算,要给立法院审议,之后通过才能拨第二预备金是事后审议,可事先拨款,第二预备金是行院政原可动用的经费。
作者:
Rayless (明心见性)
2015-07-01 16:08:00而且也不属于重大灾变....风灾、火灾、震灾、旱灾、寒害、土石流灾害等天然灾害火灾、爆炸、公用气体与油料管线、输电线路灾害、矿灾、空难、海难、陆上交通事故、森林火灾、毒性化学物质灾害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5-07-01 16:52:00不讲政治,只是我是认为高雄气爆才是需要用到二备金
同楼上 如果连气爆都没动用 这种私人企业的意外用根本不合逻辑
作者: lakers17 (RHH) 2015-07-01 20:50:00
推楼楼上。
高雄气爆是使用特别预算!?新闻说中央付了15.5E
新闻说气爆给的是统筹分配款?查了一下 特别统筹分配税款4.75亿
作者:
kkk34 (伊)
2015-07-03 20:58: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