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 问题 我问过两位 律师考试及格的硕一研究生
两个给的答案都不一样 一个说可以讨 一个说不可以讨
请参照
生活题:
买方(甲)向卖方(乙)买手机,甲拿到之后去包膜,花费150元,
后发现是泡水机,因瑕疵关系解约,彼此还手机跟退钱。
至于包膜的钱,甲是否能够请求返还呢?
因为乙如果要把手机拿去维修,还得把包膜拆掉,
对乙毫无利益可言
法律问题:
甲乙双方买卖交易A屋,后买方装潢A屋花了200万元,
因故契约遭撤销,此交易双方变成互相不当得利关系,
互相还钱还屋。但那装潢200万该怎么算呢?
因为卖方还要花钱把装潢拆除,才能原屋出售;
或若不拆除不符他人使用目的造成贩售困难,
以上 有高手愿意提供点意见吗
或者提供各种实务见解 或者各家学说可供参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