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关间接正犯的问题~~

楼主: fascinatjok (每天都要给你满满的幸福)   2015-05-23 14:08:31
间接正犯事利用资讯之优势,并已"积极"之行为使其发生,
并有避开法律之究责意图~~
可是诈欺罪93年台上字5678号说,消极不做为之行为亦构成消极之诈欺~~
假设某甲和乙发生擦撞,甲骗乙,我受伤了~~
丙看不下去跑去和乙要钱,乙也没有付钱,丙全不知情,某甲全程只是冷眼旁观
只是消极不做为,是否该当诈欺罪未遂间接正犯??
作者: count52   2015-05-23 15:20:00
你有写甲的主观意图吗? 间接正犯是一种意思支配甲没有利用他人为工具的故意 单纯不作为不成立犯罪
楼主: fascinatjok (每天都要给你满满的幸福)   2015-05-23 16:16:00
主观意图是用客观行为去判定,只是单纯不做为,应不致该当吧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5-05-23 18:23:00
视甲有无保证人地位而论吧。。
作者: respone (阿胜)   2015-05-23 18:46:00
间接正犯和教唆犯都仅限于以积极作为方式达成。
作者: evilviolent (evil)   2015-05-23 19:34:00
你第一行都说要“积极”了,所以答案当然是不构成
楼主: fascinatjok (每天都要给你满满的幸福)   2015-05-23 20:29:00
可是在诈欺中消极不告知也算,感觉有牴触><
作者: evilviolent (evil)   2015-05-23 22:15:00
没有牴触呀 诈欺中不作为犯也构成,指的是一般情况你既然要讨论系争状况,除了诈欺的要件外,不是也要吻和间接正犯要件?而间接正犯依实务就是不能以不作为犯达成;简言之,没人说诈欺犯不能以不作为犯达成但如果你还要考虑间接正犯,当然就是不行,这跟诈欺能不能以不作为犯达成基本上没有关系的
楼主: fascinatjok (每天都要给你满满的幸福)   2015-05-23 22:26:00
受教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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