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民法-买卖不破租赁

楼主: awesome963 (^_^)   2015-04-10 22:48:53
[课业] 国考课业相关问题,历届考题的讨论,如学理观念的厘清。
有两题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问题,想请版友们帮忙解惑,谢谢
一、甲将其所有一栋房屋,出借于乙。其后,乙征得甲同意,以自己名义将该栋房屋出租
于丙。嗣后,甲又将其房屋出卖于丁,并办妥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答案:A
(A)丙得对丁主张房屋租赁契约继续存在
(B)甲得请求丙支付租金
(C)丁得请求丙迁让房屋
(D)甲得请求丙返还使用房屋之不当得利
二、甲将其所有一栋房屋,出租于乙。其后,乙征得甲同意,以自己名义将该栋房屋全部
转租于丙。嗣后,甲又将其房屋出卖于丁,并办妥所有权移转登记。问,自房屋所有权移
转于丁之后,房屋转租契约存在于何人与何人之间?
答案:C
(A)甲丙之间
(B)乙丙之间
(C)丙丁之间
(D)甲乙丙之间
第一题的疑惑是借贷契约的效力原则上不是不能对抗受让人吗?此处乙也没有所有权,
为什么丙得对丁主张房屋租赁契约继续存在?
第二题的疑惑点是我写的题库答案是B,上网搜寻发现答案是C
但是也有google到结论是此题无解的,无解推论如下:
(一)甲将其所有一栋房屋,出租于乙,甲乙间存在不动产租赁契约。
(二)乙征得甲同意,以自己名义将该栋房屋全部转租于丙,乙丙间存在转租契约,
性质仍属租赁契约。又依民法第 443 条第 1 项规定,此经甲同意,属合法转租。
(三)嗣后,甲又将其房屋出卖于丁,并办妥所有权移转登记,甲丁间存在买卖契约与房屋
所有权移转之物权行为,由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四)依民法第 425 条规定,出租人将所有之租赁物让与他人时,第三人即承继其出租人
地位,本件出租人甲让与房屋予丁后,丁即与承租人乙间存在租赁契约。至于乙丙间转租
契约,因出租人乙非为所有权人,自无民法第 425 条规定适用余地。
在写第二题时,想法偏无解的推论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5-04-11 00:06:00
第一题要类推425 保证承租人的权益
作者: m36580 (QiuBo)   2015-04-11 01:08:00
第一题有判例(84台上163):类推适用425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5-04-12 11:02:00
租赁为债权契约 不以出租人有处分权为要件且得甲同意 主客观都适法 何以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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