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几篇大家的发文或回应,被知识达气到不想念书的本人有以下心得跟各位报告
1)台北市政府申诉是鬼打墙
教育局推观光产业局,观光产业局推消保官,不管是马先生,郝先生乃至自命不凡的柯P
公务员奉行的贵镍就是"推,推,推"至于"嗡嗡嗡"不关他的事.
2)消保官
我所曾经走过的流程(他案非本案),申诉后消保官行文商业处,由商业处将消费者的意
见寄给被申诉的厂商,厂商以书面回复后,再由商业处转文给申诉者,如果申诉者不能
接受厂商的书面意见,就再提出申诉排队等消保官排时间协调,等到双方坐在消保官面前,大概
已经是提出申诉的3-6个月的时间!
请注意所有关于厂商的部分,都没有任何强制或处罚的规定.厂商不回复,不到场
或是到场也不提出任何可行方案,没有任何处罚规定,消保官也没有任何权利!
他能做的事只有二件,一个是厂商受通知不到,会给予公布(公布在一个大家很难找到
的网页);另一个就是双方谈不拢,开张协调不成立的证明,这张证明有啥用处?
完 全 没 任 何 用 处 !
3)法院诉讼
真是好办法?!我的经验大概状子递进去30-45天会第一次开庭,不过又是调解!
调解不成,下个月同一时间再来一次(审理庭),这种事情可能开3-4庭,也就是3-4个月
估计从递状到一审结束半年!念书都念不完,写状子找证据跑法院?
4)好棒棒的知识达就是算准大家要考试没时间耗,没时间跟他磨,所以当然摆出一副
我要你转线上,你就只能乖乖听话!
5)知识达当然可以依照原合约的方式屡行,方式很简单一个是改加密的程式,
市面上不只DRM的加密方式,很难吗?一点也不会.
另一个方式,DVD不加密.至于所谓智慧财产权的问题,谁犯法谁负责,但知识达
不会因为DVD不加密而违反智慧财产权(应该是著作权).
6)知识达真正担心的只有钱钱钱!
现在改加密程式,是不是要另外一笔开销?!而且原来已经寄出的DVD也要改,开销更大!
不加密,知识达认为大家会拿出来出售,导致他的生意不好,还是钱的考量,由此可
知这个公司,明明自己是可归责(自己有错),还要把所有的责任转由购买DVD课程
的我们来承担,这....还有天理,还有良心,还有任何一点的商业道德吗?!
说到这里,我查到知识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是万炳宏先生,经过google
这个名字以后,我明白了,天理,良心,商业道德......
有有这样的政府,有这样的制度,有这样的公务员,当然就会有知识达这样的行为,
大家可以继续无奈接受,当然也可以拒绝接受;同样的大家日后可以当一个"推推推"
的公务员,也可以当一个有肩膀的公务员!
你打算怎么办?我不知道,但我除了让我看DVD以外不会接受其他方案,以本文为证.
大家考试加油!
只剩4个月考试,知识达你还要这样搞我!只剩4个月考试,知识达你还要这样搞我!
只剩4个月考试,知识达你还要这样搞我!只剩4个月考试,知识达你还要这样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