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草案通过后
109年就是没有一般组考试
那等于105年入学的法律系 法研所 科法所 法科所新生
109那年必须应届考上律师或公务员高考法制
然后做个3年
最快112年才能报考司法官
如果不是应届考上甚至考不上律师或公务员高考法制的法律系学生
甚至不可能取得司法官应考资格
那等于法律系白念了
这么重大的消息
现在的法律系 法研所 科法所 法科所学生知道吗?
实际上我们也常看到考上司法官
律师或公务员高考法制考试却落榜的人
但未来要考司法官
却必须先通过跟能否通过司法官无必然性的律师或公务员高考法制的门槛
设此门槛是否适当?
只是取得应考资格 而不是录取资格
就设这么高的门槛
各位不会觉得太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