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5&menu_id=317&news_id=2064
新制只限高考法制、三等司法行政职系(书记官、司事官、检事官等)的公务员可报考
却排除高考法律廉政、三等调查局、三等警特等亦为从事法律专任工作的公务员报考
质疑:
(1)同为高考或三等公务员却受此差别待遇 实为不当!
*非法制或司法行政职系都要下来当律师3年才能报考
法制或司法行政职系却不用下来当律师就可报考
(2)排除其他高考或三等公务员参与本项考试
形同限制考试公平竞争 甚至有图利特定职系公务员之虞
有意见者请于104年4月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向本部考选规划司第一科表示意见
(传真:02-22363672,电子邮件:000554@mail.moex.gov.tw,
地址: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