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营事业
(分类人员~~~劳工及公务人员双重身分)
可并 ""休假"" 年资 这是确定 评价人员(劳保)不可
但现在 许多人争议的是
公营事业
(分类人员~~~劳工及公务人员双重身分
评价人员(劳保)不可 已民营化之国营保劳保 亦不可 )
可否并 ""退休"" 年资
之前google
可并 ""休假"" 年资 不并 ""退休"" 年资
但现这 诠述部函落落长
看起来 又像可买退休年资(需补缴退抚)
有否真的是从国营分类职员考上
高考 特考 高手现身说法一下 可否并 ""退休"" 年资???
(强者我同学 我亲戚 我邻居 我同事 就先不必)
2 另问个笨问题
假设国营分类职员薪6w 考上高考4.3w 那起薪也是4.3w吗??
还是有承认年资 而起薪较高???
烦指点 感谢
※ 引述《bvc123 (幸福是什么)》之铭言:
: ※ 引述《kenny103 (littlekenny)》之铭言:
: : 请问各位,假设今天已在经济部下的国营事业(台湾菸酒,虽然已经民营化)工作几年了
: : ,那之后考上普考,之前在台菸的退休年资可以一并算入吗?还是要重新计算?
: http://www.exam.gov.tw/sp.asp?xdurl=message/message_article.asp&mp=1&ptype=2&mid=17231
: 您好:
: 您询问公营事业人员离职后,如经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及格且分发任用,曾任公营
: 事业年资得否提叙俸级、并计公务人员退休、休假年资的问题,已交由铨叙部处理并为您
: 说明如下:
: 一、有关提叙俸级部分:
: (一)依公务人员俸给法第17条第1项规定:“公务人员曾任下列年资,如与现任职务职等
: 相当、性质相近且服务成绩优良者,得按年核计加级至其所铨叙审定职等之本俸最高级;
: 如尚有积余年资,且其年终(度)考绩(成、核)合于或比照合于公务人员考绩法晋叙俸级之
: 规定,得按年核计加级至其所铨叙审定职等之年功俸最高级为止:……二、公营事业机构
: 具公务员身分之年资。……”
: (二)据上,曾任公营事业机构具公务员身分的年资,须符合职等相当、性质相近、服务成
: 绩优良等要件,始得采计提叙俸级。
: 二、有关并计公务人员退休年资部分:
: (一)依现行公务人员退休法(以下简称退休法)第15条规定:“(第1项) 依本法退休、资遣
: 人员,在退抚新制实施后之任职年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以依法缴付退抚基金之实际
: 月数计算。未依法缴付退抚基金之任职年资或曾经申请发还离职、免职退费或核给退休(
: 职、伍)金、资遣给与或办理年资结算核发相当退休、资遣或离职给与之任职年资,均不
: 得采计。……(第3项) 公务人员在退抚新制实施后,曾任依规定得予并计之……公营事业
: 人员年资,得于转任公务人员到职支薪之日起5年内,由服务机关向基金管理机关申请补
: 缴退抚基金费用。……”第31条第1项规定:“公务人员退抚新制实施前之年资并计,除
: 本法另有规定外,仍适用退抚新制实施前规定。”同法施行细则第21条第1项规定:“依
: 本法第15条第3项规定,在退抚新制实施后得予并计之其他公职年资及本法第31条第1项规
: 定,在退抚新制实施前得予并计之年资如下:……五、曾任……公营事业人员之年资,未
: 依各该规定核给退休金,经原服务机关覈实出具证明书者。……”次依本部90年12月26日
: 90退三字第2094389号函略以,公务人员退抚新制施行前之公营事业人员年资,如为各事
: 业机构编制内职员,且该年资得依其单行退休规则(劳动基准法除外)采计为退休年资,
: 未曾领取退离给与,则于依退休法办理退休时,得申请并计公务人员退休年资。至公务人
: 员于退抚新制施行后任职公营事业职员之年资,则须依退休法规定,办理补缴基金费用本
: 息后,始得并计其任职年资。
: (二)据上,依现行法令规定,曾任公营事业机构编制内职员的年资,须得依其单行退休规
: 则(劳动基准法除外)采计为退休年资,未曾领取退离或资遣给与,并于转任为公务人员
: 之日起5年内一次全额补缴退抚基金费用后,该段年资始得并计为公务人员退休年资。
: 三、有关并计公务人员休假年资部分:
: (一)依铨叙部76年7月10日76台华典三字第99689号函意旨,公营事业机构兼具劳工及公务
: 人员双重身分者,转任行政机关得并计休假年资。次依该部79年5月11日79台华法一字第
: 0399128号函略以,公营事业机构评价职位人员(纯劳工),其服务年资同意自79年起,
: 于转任公务人员满1年后,准将其转任前之服务年资并计休假(按:现系于转任当年年终并
: 计年资后,依公务人员请假规则第7条第1项所定日数,乘以转任当月至年终之在职月数比
: 例,自次年1月起核给)。
: (二)以公务人员休假核给系属机关人事管理权责,爰有关您曾任公营事业机构的年资得否
: 并计公务人员休假年资,宜由您日后考试及格分发任用机关,依前开规定覈实认定办理休
: 假核计事宜。
: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万事如意!
作者: sephirothsu 2015-02-05 23:36:00
当薪水当然重新算阿!
作者: weimingg (我好想玩暗黑3) 2015-02-06 00:31:00
怎不在公务员版问?那边最清楚了
楼上 公务员版的公务员根本就不懂。大家都是凭想像在回答问题。
作者:
ott (ott)
2015-02-06 07:53:00不可 现有计画修法 但尚未完成
解释函看似退休年资可以并计,若考虑时空背景因素,解释函是否适用是个问号?以前公营事业进用是采高普进用,前期的公营机关职员都有考试及格证书,但只差在没有铨叙;好像在九十几年,公营机关就停止高普考进用,改成事业自行招考,所以没有考试院及格证书,考试难易度相较于高普考简单很多,现在解释函还是可以并计退休年资,若有公营考上高普考的人,这是你的权利,拿解释函客气跟你人事大人谈,人事应该很乐意帮忙的,还有如果公营6万多转高考4万,要不要去?公营是现领比较多,高考是退休领到死,但是月退所得替代率越改越低,我是推公营现领多点比较好
楼上何不直接回一篇?另外直接回答你跟什么时候进国营无关。目前都可以合并退休年资。
作者: david7796 (待领养的大猫) 2015-02-06 14:20:00
越改越低 还是劳退的好几成几倍呀
作者:
kenny103 (littlekenny)
2015-02-06 15:03:00嗯了解了、非常感谢各位的帮忙!
作者: alops 2015-02-07 02:02:00
身为国营事业转公务员的小鲁,回答你只有休假年资可以并计~顺便说一下,我的国营事业是港务公司
作者:
meocemp (æ¾ç¾…æ¹–)
2015-02-07 19:06:00港务已已民营化之国营保劳保 当然不可 并退休
作者:
mt580 (K.R )
2015-02-08 11:25:00港务仍国营!其任用若是公务人员~年资为改制民营前一日结清
重点为在国营事业办退休时有无领退休金(或因年资结算而领到一笔钱,包含已结算但未领取),如果有就不可并计退休年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