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委托民间业者,进行路边停车收费
: 2.委托民间业者,进行高速公路电子收费
: 我的想法是1非行政委托,只是约聘。而2是行政委托。
你的1.已经写了“民间”业者,那就是委托行使公权力啦。
2.“民间”业者,谢谢。
民间业者在公用的道路上开你停车收费单吗?凭什么?
“民间业者雇用”的员工开收费单,凭的是政府委托授权的公权力,
这员工在执行被委托的职务时,视为委托机关之公务员(国赔§4)
所以这时若员工执行开单业务时不遵守交通规则毁损了你的爱车,
则依国赔法向委托机关要求国赔,至于委托机关和违规民间业者之间
所生的法律关系,则非所问(就是另一段故事了)。
: 但个中原因我却说不清楚。
: 反而愈想愈乱。
: 约聘不也是从事公务吗?决定要对哪一台路边停车收费,
约聘就是政府公务员,和本题的委托行使公权力一点关系也没有。
: 看似也有要不要作成行政处分的裁量?
: 而高速公路电子收费,也一样是契约订定,从事公务,
: 两者具体上究竟有何有差别呢?
: 感谢。
你想太多了,重点在于,本来专属于政府的公权力居然被“民间”业者或个人行使,
只要是经过合法委托授权的(cosplay警察不算),这就是委托行使公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