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与乙缔结 A 物买卖契约,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甲在乙提出给付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但甲若有先为给付之义务时,不在此限,此称
为不安之抗辩
(B)买卖契约之缔结,应以书面为之,否则不生效力
(C)买卖契约为负担契约,不以出卖人有处分权为必要
(D)买卖契约之缔结,应经公证始生效力
答案是C 但是不了解这个答案的意思??
2.
民事法上的代理:系一种代理人于其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之明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由第三
人受意思表示,而直接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之行为......上述的代理有指"父母监护人"的
那种代理吗??
3.租约、农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