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公民投票数问

楼主: AntiVirgin (....)   2014-12-21 13:12:01
1.领土变更案是否属于公民投票的一种
公民投票法第二条第二项第四款规定宪法修正案之复决 为公民投票其中一种
然而领土变更案与宪法修正案 均分别在增修条文第十二条及第四条第五项里
有"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的字句
这样是否可把领土变更案一同视为公民投票的一种呢?
2.领土变更案与宪法修正案之提案要件是否完全一样?
两者差别只在于有没有"全体"两个字而已
领土变更案比较没有疑义 现今立法委员为113人 1/4为29人 3/4为85人
提议时不管开会现场多少人出席 一定要29人以上方可提议通过
提议通过 改天(或当下)要决议时 现场一定要85人以上才可开始决议
那宪法修正案也是说提议要1/4 但没有说全体
这意思是哪天开会时 开会现场只有60人 只要15人就可以提议
改天再开会,现场有80人了 3/4是60人决议了就可以提出修宪案 是这样的概念吗
3.宪法修正案之复决是否须经公民提案?
公民投票法第二条第二项第一款法律之复决 听起来像是立法院创造了A法
人民要求复决此A法,此处"提案"是人民提出复决的要求
但是增修条文第十二条里 修宪案的"提案" 是立委提出修正案
不是提出复决此修正案的要求
而增修条文第一条第一项说 公告半年后就要在三个月内让人民复决
而不是像公民投票法里面规定 还要公民提案、连署等等步骤才轮得到公民复决
请问这样的理解是否有误
以上感谢所有板友的指教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12-21 13:51:00
我的理解是宪法增修条文要求的公民投票,和公民投票法的公民投票是属于不同系统,前者是宪法位阶后者是法律位阶。而且公民投票法所能决定的事项有限。所以说宪法要求的公民投票是不是公民投票的一种(好绕口),就内容来说,都是公民投票,但是法位阶不同。且宪法中规定的○○案,公投都只是其中一个要件,所以说,领土变更案不能等于公民投票,只是其中一环而已第二题我不会。第三题,应无须再由公民提案,因为是不同系统,宪法增修条文已经“内建”必须公民投票,故当前阶段要件完成时,无须再经由公民提起,迳付公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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