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司法官应考资格第二条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独立学院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独立学院以上学校相当系、组、所毕业得有证书,并曾修习独立学院以上学校宪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商事法等科目二科以上(每科二学分以上)课程者。
我有修过公司法和证交法各二学分 请问可以算在商事法里面吗 那可以算几个学分呢
感谢!!
[问题]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