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地特4等行政法考选部答案和老师解的不一样

楼主: c20spec (圆)   2014-12-20 11:29:37
我想请问一下~~
考选部的答案跟林老师解的答案有一些不一样
因为目前自己准备,想请问两者的答案何者较正确?理由为何,谢谢
38. 台北市政府将商业登记法规定之商业登记事项,
交由台北市政府商业管理处办理,此项权限授与称为:
A委任 B委托 C委办 D代理
考选部答案A 老师答案D
(我觉得是委任,但为何老师是解代理呢)
15 甲向市政府提出低收入户生活扶助申请案,经审查后,
准予核发每月之生活扶助费及津贴;届满 3 年后,应再次
提出申请,重新审查。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A该核定系属须相对人协力之行政处分
B该核定中所载“届满 3 年后应再次提出申请”,系属行政处分附款中之期限
C该核定作成时若属合法,则其效力存续期间即不再受市政府之合法性审查
D若甲提出申请后撤回,惟市政府仍核定生活扶助费及津贴之支领,则该核定仍属有效
考选部答案C 老师答案D
27 有关行政规则之发布或下达,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行政院卫生署及所属机关人员奖惩要点”应登载于政府公报
发布,使一般民众及下级机关或属官知悉
B“行政院卫生署菸害防治推动委员会设置要点”应下达,并应登
载于政府公报发布之
C“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处务规程”与卫生福利部所作“医疗行为”
相关解释性规定,均应登载于政府公报发
布之,并下达下级机关或属官
D环保署“违反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处罚锾额度裁量基准”仅须登载
于政府公报发布之,无须下达
考选部答案C 老师答案D
9 下列何者,不具备诉愿之当事人能力?
A19 岁之大学生 B临时性之社区自救会 C陈氏祭祀公业 D社团法人协会
考选部答案B 老师答案A
[考题] 国考历届考题与考题观念讨论(书里看到的选这个)请附上想法、出处
作者: lowerqq (夏优)   2014-12-20 11:50:00
老师解错吧? 你可以发讯息问老师啊 看他有无释疑空间
作者: SamuelLuo (萨姆尔)   2014-12-20 11:54:00
38.委任以受委任机关名义对外行为,代理以原机关依行政程序法第15条“委任”的定义应该是A无误,http://tinyurl.com/pjnocwv27.行政程序法第159、160条,C正确,D要同时下达和发布15.社会救助法第13条每年应办理中低收入户调查且中低收入户每年都要以“综所税清单”办理方符合资格
作者: bubuer (欧齁齁(  ̄ c ̄)y▂ξ)   2014-12-20 12:12:00
委任是上级机关权限移转给下级机关但台北市政府商业管理处应该不是机关吧!
作者: SamuelLuo (萨姆尔)   2014-12-20 12:15:00
9.当事人能力≒权利能力;诉讼能力≒行为能力
作者: bubuer (欧齁齁(  ̄ c ̄)y▂ξ)   2014-12-20 12:16:00
作者: SamuelLuo (萨姆尔)   2014-12-20 12:17:00
连胎儿也有诉讼当事人能力,只是没有诉讼能力需要代理
作者: a6435966 (星光)   2014-12-20 12:19:00
第9题 B 临时性团体 不是非法人团体,所以无当事人能力
作者: SamuelLuo (萨姆尔)   2014-12-20 12:22:00
依地方制度法第62条第4项,商管处属于机关局、处→机关 ; 科→单位依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院以下的处则是内部单位中央机关的处,详细请看:http://tinyurl.com/mjefszz
作者: leaven ( ~)   2014-12-20 12:43:00
可以请问27的B是错误在哪里吗~
作者: SamuelLuo (萨姆尔)   2014-12-20 12:45:00
该要点属于行程第159条第二项第一款,应下达规程和基准属于第二项第二款,应下达并发布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12-20 12:48:00
27的B为内部组织设置要点 属一般行政规则只须下达不必发布C的处务规程也要发布吗? 不是也属于内部组织一般性规定?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12-20 13:38:00
应该考虑换老师XD
作者: scuhoho (NIN)   2014-12-20 13:46:00
100年考古下列何者无须登载于政府公报或新闻纸而发布之?答案是A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处务规程处务规程不是不需要登载发布吗?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4-12-20 16:17:00
单选是“选一个最正确的”,27的D不管怎么看都不是正确的吧@@
作者: tree23kg (二十三公斤的树)   2014-12-20 16:30:00
老师他们都要在极短的时间内解题,看错解错常有,有问题可以跟老师讨论,如果老师说的也有理,可以去申请释疑,说不定是题目模拟两可。
作者: SamuelLuo (萨姆尔)   2014-12-20 20:07:00
27.C选项重点应为“相关解释性规定”,规程之“解释”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4-12-20 20:46:00
那就是老师错阿!你以为他们100%对喔 再者 成绩是以考选部给的答案来计算 由疑问就去提阿
作者: foone (请问什么)   2014-12-20 23:51:00
规程是法规命令
作者: marforme (渴望与成真的季节)   2014-12-21 01:20:00
商业处 市场处等皆属台北市政府下之二级机关 可独立行文
作者: STNF2007 (@东皇战影)   2014-12-21 18:25:00
27. D书上写的只有发布 没说要下达阿 不是正好符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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