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第25题
某甲交寄代收货价包裹一件重6公斤,报明价值5000元,交付普通资费100元、回执费9元
、代收货价服务费30元、报值费20元,合计邮资159元,该包裹于运递途中因邮局之过失致
遗失时,邮局应补偿某甲该件5000元外,并应退还邮资若干元?
1. 109元 2.139元 3.149元 4.159元
正解为2.139元
但我想问第26题
同上题案例,该包裹如系一般附回执之国内普通包裹(非代收货价、未报值),于运途之中
因邮局过失致遗失时,邮局应支付某甲补偿金若干元?
1.575元 2.575+100+9=684元 3.865元 4.865+100+9=974元
正解为3.865元
请问各位
我认为是答案是4
根据邮件处理规则第67条:保价邮件、报值或挂号包裹全部遗失、被窃或毁损应予补偿者,
于给与补偿金时,并退还其邮资
根据第26题之叙述,这样是不是还要再退还邮资100+9元呢?
麻烦各位解答我的疑惑,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