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这次是考三等法律廉政台北考区的,
刚对完选择题答案,已感觉上榜渺茫,
预测没有63分以上是稳稳落榜的>..<
我觉得难度其实都跟高考差不多阿,
为何录取分数都汇差那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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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来讨论考题吧!
不知有人是否觉得选择题有疑问的地方??
由于大家都没讨论廉政的申论题,
于是我先来说说我短浅看到的考点和心得
一、公务员法:
第一题考保障法第3条和102条、第二题释字716和回避法的修正、
第三题考中立法修正的俗称陈珮琪条款、
第四提惩戒法第3、25、26条
(但鲁蛇我实在脑残,第三题的修正罚款金额记错OMG)
二、刑事诉讼法:
第一题考证人与被告权益差异,可否以证人代替被告身分讯问
第二题考刑诉法第260条同一法理
第三题考刑诉法300条
第四题考同意搜索和风险承担理论
三、社会学:
感觉都很生活和时事化,可是为何只考三题QQ
真担心配分....
而且第二题为何要我批判社会运动,
我心里OS很好阿!!!!!
四、刑法:
第一题考保证人地位(看到傻眼,因为我只知道监督型和保护型,不知还有什么)
第二题应该是考错误,论杀人罪与加工自杀罪
第三题考强制罪的违法性
(但考时太紧张,乱写还写到恐吓危安和恐吓得利,现在真想崩溃)
第四题前面考窃盗、侵占、抢夺、背信,
中间考未止定犯人诬告(虽然不成立)和诈欺罪,
后面考赃物罪和诈欺罪,最后考竞合
(再次说明我鲁蛇的心得,第三题没看到店员,以为一般人,所以我没论业务侵占,
我论抢夺罪成立,依照抢夺实务的趁人不备公然掠夺他人之物,不知可不可以???
强者可否指点我。且也没时间,所以没论背信= =")
五、行政法:
申论一考行政罚和刑罚竞合
申论二考课与义务救济
(我两题完全方向错误,所以爆了)
六、行政学:
申论一就是考冲突
申论二考Gilbert行政责任的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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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考的一起来说说自己爆掉的点和有疑问的地方吧!
有讨论有进步!!!
希望选择题会有很多更正答案让大家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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