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考有年龄限制被批“歧视” 考选部拟将部分特考放宽年龄限制
考选部近期拟放宽多项特考年龄限制,不少特种考试将修正报考年龄上限,其中司法官及
部分司法人员拟取消年龄上限,而外交、警察、海巡人员将维持现状。
司法官目前应考年龄上限55岁,司法人员四等考试上限45岁、三等55岁,考选部与用人机
关会商后,建议司法官放宽年龄限制。
司法人员3等考试公设辩护人、公证人、司法事务官、观护人、家事调查官、心理测验员
、心理辅导员、检察事务官、行政执行官、公职法医师、鉴识人员类科,及4等考试执行
员、执达员类科也建议取消应考年龄上限。
除了司法特考外,近期考选部针对特考类的年龄限制作修正与检讨,考选部希望朝着放宽
的方向前进。但部分特考如调查局特考,以及司法特考三等的监狱官类科、四等的监所管
理员、法警类料则维持现行规定,仍有应考年龄限制。用人机关认为,从事戒护工作的人
员,需要有强健体魄及机警反应,如果年龄过高,体力、耐力、应变力差将难以负荷,自
身也危险。
目前包括司法官、外交人员、司法人员、警察、海巡人员等10种特考都有应考年龄限制,
考选部近期检讨特考类的年龄限制,是朝着放宽方向进行修正,只要后续交小组审查在送
院会讨论后即可拍版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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