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题] 律师公法第四题

楼主: coolbird1985 (Jhong)   2014-10-30 17:27:56
我比较有疑问的是第二题的集游法:
二、人民团体甲负责人A 向主管机关申请室外游行许可,预计于20 日后举行全民反黑心
食品大游行。申请游行路线自台北市中华路一段行政院环保署前开始,沿中华路、忠
孝西路、忠孝东路行政院、中山南路立法院、信义路至中正纪念堂广场。主管机关乙
审查A 之申请后,同意发给许可,惟游行举行当天为元旦连续假期开始前一天,为避
免影响民众返乡或出游及维护市容整洁,在许可附注三项要求:
1.游行路线修改为中华路一段、贵阳街一段、中山南路立法院、忠孝东路行政院、林
森南路、信义路至中正纪念堂广场;
2.游行时不得随意弃置废弃物或污染路面;
3.游行时不得携带足以危害他人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之物品。
游行当天,由于参与民众超乎预估,对于黑心食品危害大众健康,怒气一发不可收拾,
纷纷将携带之黑心食品抛向空中,游行经过的道路堆满各种食品。参与游行民众丙忽
然拿出黑心油品,并点火燃烧,使得场面十分混乱,乙认为许可附注之要求未被履行,
认定游行已违法,因此命令立即解散游行并没入其他尚未使用之黑心油品。A 认为燃
烧黑心油品充分凸显本次游行之诉求,且并未造成任何危害,因此拒绝解散游行之要
求。群众知悉解散命令后,群情激愤,将剩余之食品丢向维持秩序之警察,并扩大燃
烧黑心油之范围。
乙认为在道路上燃烧油品严重破坏公共秩序及危害其他用路人之健康与安全,因此透
过优势警力强制贯彻解散命令。A 认为乙反应过当,即使有违法行为,乙并无使用强
制力之必要;况且乙并未事先告知将使用强制力,因此认为强制解散游行之行为违法。
试问:(一)许可中之三项附注是否合法?请分别论析之。(15 分)
(二)乙命令解散游行之行为是否合法?(15 分)
(三)A针对使用优势警力强制解散游行之措施应如何救济?(20分
我是以即时强制的方向去解,和两大补习班都不一样,有人跟我一样的吗><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4-10-30 17:34:00
因为有办法直接对相对人下处分 这题要走即时强制说理上要费的功夫不少
作者: fankay   2014-10-30 17:36:00
我也写即时强制,觉得哭哭了
楼主: coolbird1985 (Jhong)   2014-10-30 17:46:00
了解~
作者: sinksink ( ?)   2014-10-30 19:37:00
考试还是挑最简单写的方式写,太假怪像我一样会易惨xd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10-30 22:02:00
我+1……
作者: green2010   2014-10-31 00:27:00
即时强制----是错误的答案因为即时强制,必须以人民未违法为前提本题,行政机关都认为人民违法了,怎么可能是即时强制~这是即时强制的基本ABC吧?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10-31 00:57:00
?g大说法我是第一次听到,坦白说我看行执法第36条以下也得不出这个结论,像持有第38条第一款的危险物就有可能违法了吧?当然大概是我自己在行政法也只有abc的程度,想请问g大是否可以指点一下从哪里可以补充这个见解呢?谢谢。
作者: green2010   2014-10-31 01:08:00
你先翻教科书找找看(因为以上说法,我是自己笔记写的)更正,不是违法,是违反行政法义务
楼主: coolbird1985 (Jhong)   2014-10-31 07:54:00
即时强制的前提要人民没违法,我印象中有听过可是这有争议,李建良老师就认为不用
作者: sinksink ( ?)   2014-10-31 09:29:00
即强依我国法条文系以未违法为前提,但是留德的不认为不过这都要看改的老师宽不宽容啦xd,我以前也中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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