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普考法学,有一个小小的问题
第20题
题目:民国99年7月30日司法院释字第680号解释宣告惩治走私条例第2条第1项之规定违宪
,自解释公布之日起,至迟于届满二年时,失其效力,则惩治走失条例第2条第1项
之规定,何时失效?
(A)由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后,本项规定始废止失效。
(B)由法务部发布,并公告于新闻纸后,本项规定始废止失效。
(C)至民国101年7月30日,本项规定如未修正,则自动失效。
(D)自应失效日算至第三日起失效,即于民国101年8月1日失效。
答案:C
疑问:B是否有错呢?
法律公布,即三日后开始生效;
法律失效,即公布日期开始失效,由(机关)自行公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