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103高普增额有小道消息吗??

楼主: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8-23 08:45:38
※ 引述《shonhero (世界冠军)》之铭言:
: ※ 引述《shonhero (世界冠军)》之铭言:
: 四月报名公布第一阶段正取人数
: 高普考考试(7/4~7/8)考试前一周截止 也就是现在才公布的增列缺
: 从上述的时间至今已经快50天 这期间单位要人都列为增额
: 目前阅卷和相关工作都已经告一段落
: 最后在9/19公布放榜 用人机关可在9/10最后提报缺额
: 都列入这次高普考增额名单
: 考选部会利用最后的这9天 依照原先已经计算好的分数排名
: 印发各位手中的 录取&非录取 阿......
: 我想这样解释应该清楚了
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2195&ctNode=684&mp=1
增额录取
“公务人员考试法”第2条规定,各种考试,应依用人机关年度任用需求决定正额录取人
数。并得视考试成绩增列录取名额。同法施行细则第3条规定,所称增额录取人员,指榜
示录取人员中正额录取外增加之录取人员。
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2188&ctNode=684&mp=1
候用名册
民国97年1月16日修正公布之“公务人员考试法”第2条规定,各种考试应依用人机关年度
任用需求决定正额录取人数,依序分发任用。并得视考试成绩酌增录取名额,列入候用名
册,于正额录取人员分发完毕后,由分发机关配合用人机关任用需要依考试成绩定期依序
分发任用。所称“候用名册”,依同法施行细则第3条第2项规定,指由分发机关或申请举
办考试机关依增额录取人员成绩顺序制作之名册,其中记载者为考试等级、类科、姓名、
学历、电话及住址等事项,以供分发机关或申请举办考试机关于正额录取人员分发完毕后
,分发任用之需。
谁跟你说增额是榜示前已经提报的缺??????????????????????????????????????
: 所以说不要以为高普考会抢走年底地特缺
: 外行人才会这样说 为何?
: 开设地特是保障地方政府 绑6年用人
: 用人机关会选在地特开缺 就不会在高普考释出名额
这句有讲跟没讲一样 难道能一缺二报?
: 话说今年以前高普只限制一年 现职人员流动太大
: 很多机关只愿意在地特开缺 保障自己单位用人
: 但会考试的还是可以透过下次高普考考走
: 今年开始改成绑3年 也就是今年缺额或许有增加的原因
: 最后年底地特话说在明年3月才会放榜 据说用人机关限在10/16之前提报
消息来源请求
: 10/16之后提报的会纳入下一年度高普考
: 这也是为何地特开的缺都很少
: 制度上有所限制
: 还是那句话 祝大家都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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