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ly (游历)》之铭言:
: 标题: [考题] 103司四等民诉一
: 时间: Mon Aug 18 21:29: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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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 司四等 民诉一 (应该是书记官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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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甲起诉主张乙向其购买货物一批,双方约定货款为新台币(下同)100万元,
: 然甲将货物交付予乙后,乙至今未偿付该货款。甲遂以乙为被告向管辖法
: 院起诉请求给付该100万元货款,乙除否认该100万元货款债权外,并主张
: 如法院认为系争货款债权存在,则以其对甲已届清偿期之100万元借款债
: 权为抵销。试问:如甲否认该100万元借款债权之存在,得否追加起诉请
: 求确认甲、乙间100万元借款债权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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