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保险法损失补偿保险乙问

楼主: sinksink ( ?)   2014-08-15 21:31:11
※ 引述《chungchun (莫汶吾)》之铭言:
: 人身保险若是填补抽象损害者,应无防止不当得利法则之适用。
: 而我想请问,学者林勋发提出“死亡给付”(信用寿险)、“限额型失能给付”(限额型失能险),属于损失填补保险,而有不当得利法则适用。
: 其中,“限额型失能给付”(限额型失能险)是什样的内容及设计,而不属于填补抽象损害之保险,恳请版友解惑,谢谢!
你这样念保险法会很透彻,但是如果是国考生,一定念不完
限额失能是相对 定额或日额失能,在我国实务,现在不是独立险种,也没有独立示范条款
指的是当你失能时,你需要的照顾、看病,乃至可能含劳力所得减损部分,
可以以单据等请领,算得出损失/损害的类型
,但是给付总额有上限,所以才叫限额
“限额”本身看不出损失填补意味,是相对于定额、日额跟看内容(以持单据请领、
实支实付为特征)
才会看得出来有损失填补的样子
定额或日额一般是指免单据,直接给你定额
实务上,现在多半以 寿险、伤害险、意外险之附险或列为给付标准之一
做法如原文推文大大所述,是以分级标准处理
补充说明一下,不过现在还在卖的保单,查了一下还是有三到四家是有独立保单的
歹势前面说太武断
例如下面这张
http://insprod.tii.org.tw/database/insurance/detailList.asp?productId=
105151424500090000
作者: chungchun (莫汶吾)   2014-08-15 21:39:00
谢谢您!很感谢您,您回答的让我很清楚。
作者: wam1029 (waiting)   2014-08-16 13:11:00
我建议不管今年有没有上 都可以出 千万别来唸法律(II)之国考好棒棒 XD你或许是杨智杰第二
楼主: sinksink ( ?)   2014-08-16 17:21:00
楼上跟我有过节吗?杨智杰的老板是林子仪大法官他能靠土博当到云科大教授也很有人脉。我什么人脉都不是是要写个鬼啊xd,我也不是那个说他很悲苦很矫情的徐立信他有赖英照老师等罩,我是啥米卡小,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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