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行政法行政契约、私法契约问题

楼主: chungchun (莫汶吾)   2014-08-11 23:55:24
如下面91年检事官题目,要判断“使用借贷关系”,解题书,首先就以“公私法事件区别的理论”,如利益说、主体说、新主体说等判断。
而我的疑问在于,为什么不以“契约标的说”兼采“契约目的说”来判断该等关系?
似乎我有些地方搞混了,恳请版友不吝指点!
91年检事官第1题
国家机关为达成公行政目的,以私法形式所为之行为,如荣民配耕国有农场
土地,所成立之使用借贷关系,究竟系行政契约、私法契约或行政处分?该
关系是否受基本权直接拘束?
作者: fisher790722 (闲晃果子狸)   2014-08-12 08:43:00
因为他要问的是该关系是否受基本权拘束,就算你定性了契约,还是要探讨这是公法还是私法事件
楼主: chungchun (莫汶吾)   2014-08-12 09:48:00
所以说我第一小题也可以用契约标的说兼采契约目的说判断?
作者: asd065 (DUG)   2014-08-12 10:32:00
公法事件不只有行政契约~
作者: fhtuio (STK)   2014-08-13 01:37:00
基本上,标的说提供的判断方式,最后还是回到标的适用的法律属性判断。所以你的观念也是对的。解题书只是告诉你那个标的他适用的法律属性而已。
楼主: chungchun (莫汶吾)   2014-08-13 10:37:00
所以说,用新主体说,跟契约标的说都可以判断该标的适用法律属性,所以说在考试时,可以迳任择一操作?
作者: fhtuio (STK)   2014-08-13 14:46:00
革下可能有点混乱了、不过也不用太担心。如果单就考试而言、契约属性您本文的判断标准就足以应付版面了就用533的综合判断法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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