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目前有案件在身 可否被任用为公务员?

楼主: deldepress (deldepress)   2014-08-01 23:56:23
如题,如果有案件在身是否会影响公务员任用?
详细情况是:
本人最近在认真准备考试途中,就是103年底的地特三级考试,
可是在2014年7月29日突然得知被人提告诈欺(对方在2014年7月23日提告我),
想问有没有板友知道如果有案件在身是否会影响公务员任用?
(因为国家司法单位的处理速度真的不快)
当然这根本是一个乌龙案件,因为只是网拍交易上的纠纷(金额真的不多,两千多块而已)
也已经联系到当时到警局报案兼提告我的人,向对方解释清楚,双方愿意和解,
也已经咨询相关法律人士,本人被告诈欺的案子,很大可能是不起诉处分(就是无罪),
因为本人完全没有诈欺意图。
但是偏偏对方已经提告了...对方表示说完全不知道事情会这么严重
因为诈欺罪是属于公诉罪,就算报案人(提告我的人)想要撤回告诉,
也完全撤不回,因为是公诉罪,势必得走完一趟国家的法律流程,
非常的久,问过警察局,得知可能三~六个月,甚至更久,
也就是要拿到那张真正证明自己清白的文件,可能要三~六个月,甚至更久的时间。
当然因为这个提告,本人的生活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
不说接下来要跑一大堆法律流程,在精神上、金钱上都会耗费很大,
而且金融帐户全被列为警示帐户,完全无法动用帐户里的钱(有钱也没办法用...Q口Q)
只能过著借钱为生的日子...
未来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未知的影响在等著...
写到这里真的有一点悲从中来的感觉...有点写不下去的感觉...
不过,人生本来就是有各种意外与问题,碰到困难就是要努力地去解决!
我也没有想要责骂与怨恨或报复当初提告我的人,
毕竟伤害都造成了,我怨恨责骂或报复什么的,一点用都没有,
只想案子能越快进行越好,越快结案越好,还有伤害能降到最低。
所以想问大家:如果有案件在身是否会影响公务员任用?
有没有人知道,有什么方法可以加速案件进行与结束?
有什么方式可以解除警示帐户?
可以做什么事去避免因为列为警示帐户后,所造成的伤害?(因为银行可能会列我为黑名单)
请各位朋友别说:与其想这个不如赶快去认真读书比较要紧。
这样我真的会哭...
因为如果认真付出了,然后辛辛苦苦考上了,
最后因为这件案件被告知:不任用。 时间就是完全浪费掉了。
虽然很想哭,但是书还是要读,人生目标还是要去做,日子还是要过,
对于他人的帮助也要真诚的感谢。
希望最后的结局是喜极而泣的。
作者: baddy (chasing daylight)   2014-08-02 00:00:00
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8-02 00:01:00
考上再说
楼主: deldepress (deldepress)   2014-08-02 00:07:00
感谢baddy大 看过任用法后第28条 不太确定第三款的规定三、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后,曾犯内乱罪、外患罪,经有罪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说的"通缉有案尚未结案"是只专指"内乱罪、外患罪"像是诈欺案件,即使尚未结案也不会算在第三款规定里?是这样吗?
作者: baddy (chasing daylight)   2014-08-02 00:16:00
你的情形应该看第5款 要有期徒刑以上之刑 而且还要判决确定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为妙)   2014-08-02 00:25:00
应考试服公职是宪法明定的权利...门开很大的别担心考试本身比较困难....XDD
作者: just8811   2014-08-02 00:36:00
假性财产犯罪案,其实就是债权债务关系,一般最后的确是很多不起诉处分,但是基于排除民怨,都不敢贸然结案,所以真的会拖一段时间,让双方再行调解,不行才会处分掉所以最快结案方式就是和解,但是如果真的条件太夸张,也不用逼自己接受。至于解除警示帐户,可于结案后持不起诉处分书到银行申请解除,或者具状请当初冻结的警或检发函
楼主: deldepress (deldepress)   2014-08-02 00:41:00
真的很感谢大家的意见 人(板)间果然还是处处有温情~
作者: just8811   2014-08-02 00:41:00
去解除。
作者: tgsh (宗师)   2014-08-02 01:38:00
还在那属于公诉罪...你就不要考到刑诉或法绪里的刑诉你倒是说说看现在一年还有几件不是公诉的?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14-08-02 08:22:00
你卖假包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8-02 09:03:00
这个社会要害人真简单... 难怪那么多诉讼棍
作者: draving (draving)   2014-08-02 21:25:00
公诉是"由检察官起诉的制度"不是"罪",只有分告诉/非告诉乃论之罪。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4-08-03 17:26:00
想不到国考版也会看到公诉罪 真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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