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
Submit
Submit
选择语言
正體中文
简体中文
PTT
Examination
[课业] 刑事诉讼法420条第2项
楼主: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7-29 21:17:58
按刑事诉讼法第420条第2项:
“前项第一款至第五款及第五款情形之证明,以经判决确定,或其
刑事诉讼不能开始或续行非因证据不足者为限,得声请再审。”
请问一下关于“非因证据不足者”的意思是说若其刑事诉讼不能开始
或续行是“因证据不足者”,就不能声请再审吗?
那在立法设计上,为什么如果是因证据不足就不能声请再审?
不太了解第2项的意思,还是说这是最高法院所设下的再审门槛?
多谢指导!
作者:
Searle
( )
2014-07-29 22:59:00
我的法典上自己写了 ex 被告逃亡...但...XD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7-30 08:49:00
不能开始或续行如果是因证据不足那应该是无罪吧,还要为被告什么利益声请再审?
继续阅读
Re: [课业] 财政学超额负担问题
sinksink
[课业] 财政学超额负担问题
skyiswise
[课业] 刑法185-3
joyceice
Re: [问题] 铁特增额问题请教
DaNaiMei
[问题] “功能相依”概念请教
uvyyvu
[赠送] 民总笔记
lovevirgoo
[课业] 想请教关于公民的机会成本问题
connie605
[补习] 补习班的优惠价格
teenie87
[课业] 海峡交流基金会的工作属于行政委托?
carolewu
[课业] 法绪关于法系问题
wewe59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