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男乙女结婚,有A,B两子。
甲死前一年因B结婚而赠与120万;A则于B结婚前两年时结婚,甲赠与90万。
甲死亡时留有遗产240万,但尚欠丙90万、欠丁180万。
请问其遗产分配?
[问题]:
我想问的是,先依1148-1拿B的120万还完债,剩下的90万跟A的90万再依1173归扣,
但继承人尚有乙。
如以”特殊赠与大于应继分而拟制该继承人不存在”的解法,该如何分配?
(或应以其他学者方式解才行?)
我有做到的题目是两个都1173或两个都1148-1,此时余额就比例分配;
或一个有被1173或1148-1,一个没有,就基于尊重被继承人之遗志,类推适用遗赠,
由被归扣人取得剩余全部遗产。
那....一个继承人被1173、一个被1173 + 1148-1,一个什么都没有.....
三个加起来该怎么办呢?>///<
谢谢大家~
[课业] 国考课业相关问题,历届考题的讨论,如学理观念的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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