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103年三等行政警察 - 行政法

楼主: damn422 (囧兴)   2014-06-18 05:35:58
24 针对公务员作为之国家赔偿责任,有关公务员造成人民自由权利之损害,其正确意涵
为:
a 公务员概念并非仅指个别具体执行职务之人员,而是指“整体公务机制”而言
b 判断某一事件是否应成立国家赔偿责任,若其中有一部分守法公务员,即可主张免责
c 公务员本身,其与损害事故之关系,系处于公权力执行之关系,故不属于人民范围
d 所谓自由与权利,包罗甚广,但仅限于公法上之权利
个人学艺不精,这题基本上各选项论述我都看不大懂(感觉很文言),主要想问版大
我的理解是否有误?
ab是一起的选项?
所属公务员有故意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即使其他公务员守法,
该机关即负有国赔责任? (国赔2+9)
所以答案选A?
c 根本看不懂所指意思? 不知有谁能来翻译一下@@
d 公私法权力皆包含
谢谢!!
作者: rehiun7762 (Reh)   2014-06-18 18:16:00
小弟浅见是,A.国家赔偿不止公务员还包括公物之管理,所以系指整体公务体系,正确。B.只要有一人违法侵犯到人民,该机关就要国赔,没其他人守法就不用这回事。C.公务员也属于人民范围,假设侵害事故也侵害到他,也可依法申请国赔(我自己认为,有待高手解释)D.只要有侵犯,即使是私法上权利,也可以申请国赔其实,我当下也很犹豫,但看到A想说应该对就选了,哈
楼主: damn422 (囧兴)   2014-06-18 19:05:00
多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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