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两题很奇怪
第三题罚1500应罚2000那题居然跟补习班一样答案给a
(已解决,不好意思就第一个问题,没有好好记清修法内容冏)
第20题未提交地价委员会,当然啦最高行是有一篇判决有涉这种情形,但也没有表示见解
不是在这争点嘛,扯远了,行程114讲的不是参与型委员会吗?
为什么连这种决定型委员会(就是明明只有他们决定,挂他上面机关名这种)
也被认为是114得补正了?难道出题者中了德国行程法什么鬼都能补正的毒吗?
那题公所的大概是教授harmut mauer念太多了,那本的公法人连公所、县市政府这东西
也认为是法人,但德国法的大学不也是法人吗?教授老师你忙帮帮忙冏
有错尚请指正><
作者:
voes (wow)
2014-06-17 11:58:00道交条例 不经诉愿,由民事地方法院审理
作者:
voes (wow)
2014-06-17 12:00:0020题 行政程序法114条第一项第三款
作者:
voes (wow)
2014-06-17 12:03:00我没记错的话地价评议委员会是内部机关 所以是由市政府的名义
作者:
voes (wow)
2014-06-17 12:04:00对吼!我记到社违法 sor
推key大,我忘记101年回归行政诉讼有免诉愿程序了冏voes大你讲的没错,所以我正是说决定性的不是参与性的啊
行政处分得补正的情形有ㄧ款 应经委员会参与而作成决议事后参与 得补正
key大我知道啊,但是那款是抄德国法的,讲的不就是参与型的委员会才是吗?怎么会连决定性的也是= =,各位有听
作者:
voes (wow)
2014-06-17 12:09:00第四项…一直打错,我洗洗睡先
过非真正的作成机关不是直接得撤销而是得补正的吗?冏
作者:
voes (wow)
2014-06-17 12:15:00你的疑问应该是 111第七款吧?,缺乏事务权限,无效你参考98高考法制15题;跟这题有点类似
作者: wu00252888 (嘟嘟噜熊猫) 2014-06-17 12:22:00
未参与机关事后参与不是得补正?
冏,我知道那里有限缩解释,所以学实就无违明显权力分立的不是采得撤销吗冏
如文中所载,出题者大概是把号称德通说猫儿的书念到中毒
宪法23题,考选部给A.裸体抗议是言论自由保障对象????这有点夸张吧!!!裸体抗议不违法??言论自由保障违法事项??
楼上你的脑子是不是有被警察毒化了,他如果没有猥亵既不是违社维法也没有违刑法是为什么不能保护= =
这样槟榔西施都可以裸体卖槟榔了.言论自由的保障对象社维法83条. 任意裸体
言论跟裸体是两码子事要分开来看 所以言论自由一样有保障 只是事后是否被罚的问题
我忽然想到如果在台湾办艺术裸体彩绘算不算违法?如果不会,是什么原因,是因为有合理正当理由吗?如果是,那是不是可以类推适用本题,连最严的刑法第二条,对行为人有利情况下可类推,那社维法不也可以类推而不成罪?
作者: iloveu0431 (FQ) 2014-06-17 15:53:00
全裸抗议是象征性言论吧?101宪法也有考过象征性言论。三月底时候,有法学教授投稿自由时报讨论象征性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