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你有听过安丽吗?
啊,不是啦,你有听过“正犯后正犯”吗?
意思就是说间接正犯后之直接正犯
依题目来说
过失的客体部分是没有办法用教犯处理的
因为教唆犯需要有双重教唆故意
也就是说需要有->教唆特定犯罪的故意+教唆特定犯罪即遂故意
那从这个部分来看
过失犯的部分因为欠缺双重教唆故意,所以对这个部分没有办法成立教唆犯
乙对于过失所犯之罪是直接正犯
那背后的甲自然就是正犯了
如此,不知有无错误,有错鞭小力一点
颗颗
※ 引述《slym (坚持理想.莫忘初衷)》之铭言:
: 一、甲(间接正犯)利用乙射杀丙,乙枪法拙劣,误射杀死丁。
: ->甲对于目的客体(丙)成立“杀人未遂之间接正犯”;
: 甲对于失误客体(丁)成立“过失杀人正犯”。
: =>请问,为何对丁是成立“过失杀人正犯”,而不是成立“过失杀人之间接正犯”呢?
: 二、甲(教唆犯)教唆乙杀丙,乙枪法拙劣,误射杀死丁。
: ->甲对于目的客体(丙)成立“杀人未遂之教唆犯”;
: 甲对于失误客体(丁)成立“过失杀人正犯”。
: =>请问,为何对丁是成立“过失杀人正犯”,而不是成立“过失杀人之教唆犯”呢?
: .............................................................................
: 我觉得奇怪得是,为什么间接正犯及教唆犯在对于目的客体均成立间接正犯及教唆犯,
: 但对于失误客体却皆成立犯罪之正犯?
: 理由是什么呢?
: 再麻烦好心人士解惑,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