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回国 但我真的有好多问号在头上 希望版友可以帮帮我厘清一下呀啊啊啊 谢谢各
位了
一早拿了六张退税单去到电子退税验证机台去扫描 前五张一次就过 结果第六张出现哭脸
但当时我还没按下全部扫描完毕 这时我来不及收走第六张退税单 机台就自动再判定一
次 竟然过了 我很慌的按下全部重来
于是这六张又全部再重扫一次 结果全过
我就没有再拿去人工柜台 请问我这样可以吗?还是他一旦扫过有问题就会被注记了?
第二个问题时 我问了一位海关 我手上退税单上有的在药妆店买的 他有帮我把收据钉上
但他说收据可以留(因为我需要明细) 于是我帅气的立刻拔掉收据 只把退税单投入信箱
寄回
请问收据到底需不需要一并寄回啊?我整个很混乱 麻烦各位版友帮忙解惑了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