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游的时候行李延误一天以上心情已经很糟
更糟的是回国处理保险 对方跟你说无法全额理赔
富邦行李延误说明:
被保险人所搭乘之班机抵达目的地已满六小时,仍未领得其已登记通关之随行行李者而须
额外支出下列费用时,本公司于本保险单所载之保险金额限度内负给付保险金之责:
跟业务员确认的资讯是"富邦行李不便险 延误6小时以上 单人实支实付5万元"
这次出发欧洲原本行李应该在11点的时候领到
但是最后却是隔天晚上7点才拿到 这期间行李延误了30个小时以上
照我们与业务员的认知 是在行李拿到前的发票都可以报销
实际理赔情况是:行李延误六小时以后的发票才承认
偏偏我们大笔的消费都是在6小时以内
行李都已经失踪30小时了 保险公司的规则却是6小时以内发票不承认
觉得保险公司这种逻辑狗屁不通 各位遇到的时候也注意一下